你好,你的电信服务,占总收入的50%以上。
我们是2011年成立的公司,我们2020年4月升为一般纳税人,我们有建筑服务,电信服务,我们要符合加计递减进项税,要什么条件
我们公司刚成立,忘记升为一般纳税人了,今年5月开了进项发票进来,但是我们6月才升为一般纳税人,这样抵扣有什么税务风险吗
老师,我们是干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我们想开3个点的票可以吗?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收到税局的电话,说我们去年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原因是我们去年有一笔服务收入,所以认为我们22年属于商业服务业,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发票开的是*其他咨询服务*咨询服务费,我们企业提供的是跟我们产品行业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前会计开错了,我们还做了税审报告了,22年我们主要都在产品研发,今年下半年才拿到注册证,所以22年没有收入,只有这一笔几千块的服务费收入。现在税务局让我们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自行匹配,然后解释说明,现在怎么弄呢
请问这个甲公司会计分录是怎样的呢
甲控制乙,乙共同控制50%丁,丙是甲的联营企业,乙和丙关联关系, 甲的合并范围就没有丁和丙 是不是
运输和安装费用要计入使用权资产的成本里面吗
老师,我们是建筑公司,跨区项目工地上工人在外面餐馆吃饭的餐费,住宿费,记入工程施工一间接费,还过应付职工薪酬一褔利费不呢?我们一般都是工期在一个月左右,不会住项目上。
硬件+嵌入式软件合并一个产品销售;硬件销售额 = 硬件成本 × (1 + 10%) 这个公式是税法规定的吗?主板委外加工,收回后企业自己录程序,再自已贴标包装等,后出售。所以软件成本是录程序的这个人工+自己开发的程序,没有进项,即征即退:软件销售收入*13%-软件销售收入*3%=实际退回的税?
23年1月1日,甲公司租入办公用建筑物,租赁期7年。每年末支付45万元。租赁内含利率为5.04%。2×23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与该租赁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5万元。 假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该交易属于税法上的经营租赁,甲公司支付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实际发生时一次性税前扣除,每期支付的租金允许在支付当期进行税前抵扣,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甲公司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已知:45×(P/A,5.04%,7)=260 要求:做出租赁期开始日和第一年末的账务处理。 老师先接手,稍后给你参考答案
一般征收13%混凝土销售公司,可以委托简易征收3%的搅拌站加工混凝土并取得加工费发票吗
4S店全款买车合同已签电子发票已开车未提,想换其他颜色,电子发票可以冲红么?会有记录影响二次销售么?
老师 这里的源泉扣缴 假如题目中说的实际支付价格 我们代扣代缴的时候需要价税分离吗 实际支付的价格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呀 看图二购买方支付的价格是要分离的
23年1月1日,甲公司租入办公用建筑物,租赁期7年。每年末支付45万元。租赁内含利率为5.04%。2×23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与该租赁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5万元。 假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该交易属于税法上的经营租赁,甲公司支付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实际发生时一次性税前扣除,每期支付的租金允许在支付当期进行税前抵扣,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甲公司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已知:45×(P/A,5.04%,7)=260 要求:做出租赁期开始日和第一年末的账务处理。 【答案】租赁期开始日 租赁负债=45×(P/A,5.04%,7)=260(万元) 借:使用权资产 265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租费用 55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315 银行存款 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5(260×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66.25[(26
这个收入是从四月份到20年年底。
如果是去年享受这个政策,应该是从四月份到七月份收入。
意思是去年4~7月符合,8月就能加计递减,9月就要看,6~8月的占比?10月能不能抵,就要看7~9月的占比?今年2021年就要看2020.4月~12月收入占比?
你的四到七月份符合要求,你一整年20年都可以享受这个政策,从四月份开始就可以。
今年的就看四到12月份的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