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协商好了就可以、
老师,我给你说一下我们的经营模式,是个体户给客户提供劳务,每个月需要给对方客户代开专票,客户给我们转款到法人银行卡上,开发票的金额大概在15000---20000左右,是查账征收的,现在就是没有成本,我就让老板找几个熟人当临时工,做临时工工资做成本。但是临时工我做了2000多,不缴纳社保,但是不申报个税。就是怕后期税局查临时工高于800元,也需要缴税。
老师们,我公司一个业务员提取备用金7千多,他报销冲账时有4560元是找了几个临时工发了,最高的一个工人是1200元也得交90元,他找了一个姓冯的人签了一个临时工工人合同,期限是9-10月的工资期限,现在我说让他开劳务发票,他又说没有办法人家不愿意开票,让我做工资表里,说之前也有一个人这么做工资里了,但是做工资里的人必须得在个税系统里填写的对吧?可前任会计申报10月个税申报时并填写这个人的信息,我说的意思是让他转几个人的就找那几个人代开发票,但他实际说人家不配合不可以实操,那我能不能把这个4650元做成工资表里写成姓冯这个人呢?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包工程来做的,主要是出人,其实就是建筑劳务,经常涉及临时工,一个工程几个月就完了,这些临时工就回家了,几乎都是农民工,有三个问题想咨询:①农民工收到钱都不可能给我们开发票的,你给他说“去税务局代开”他根本听不懂,有些字都不认识,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呢?②这部分临时工的个人所得税我们要按照劳务来给他们申报对么?③这些农民工里面有很少一部分人是个体工商户,可以开发票,但是他们怕要交税,没有接触过个体,个体工商户开发票是怎么计算税款的呢?谢谢
您好,老师,咨询个事情,我们公司1月份测得个税,工人没有填附加扣除,只是当时把附加扣除收集了一下,然后测了个税,把工资发了,1月份报税的时候让填附加扣除。有些人不填,填不了,所以就和之前的工资表对不上了,分包的个税他们自己承担的,当时分包这几个工人他们给我附加扣除,我测出来那几个不填的有个税。然后现在我让分包把多收的钱给我退到公户了,(我以他们没有附加扣除测得个税,然后汇总了一下金额让分包转到公户了)但是之前工资表里还有一部分金额,当时做到应交个人所得税里面了,现在做账我不知道咋做了,因为多余了这几个人之前工资表和退回公司公户的这个差额,这部分怎么做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