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你好!老师,以下三税种怎么计算? 房产税 土地税 个人所得税

2021-12-07 18:1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12-07 18:32

同学你好 房产税计算:(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07 18:33

土地增值税: 公式如下: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将收入去除扣除项目金额即为增值额,扣除项目包含这五项: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以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07 18:35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具体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收入-5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对应个税利率。 例如某人月薪1万元,每月社保公积金缴纳金额合计1000元,其有一个子女正在上学,每月可扣除1000元,那么其个人应纳税额为10000-1000-1000-5000=3000元,对比个税利率表可计算出其个税纳税额为:3000*3%=90元。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房产税计算:(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2021-12-07
您好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属于年综合收入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是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一.房产税 向房产所在地的地税机关申报,不需要每月申报,只要按年度或季度申报即可,申报期限跟一般地税税种一样,在申报期后次月10日内(具体以当地税务部门规定为准) 自用房产纳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即:年应纳房产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率)*1.2% 或=房产年租金*12%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级政府规定。 二.土地使用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各地具体适用的单位税额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级政府批准执行.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2020-11-05
你好!房产税按照房产价值或者租赁金额来算的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占地面积来算。
2024-05-09
如果说是在那个清算之前,你要预收交增值土地增值税的话,就是按照预收款乘以那个预交比例。但如果说哦,你是要清算的话,就按照你的那个收入不含增值税的啊,还要剪掉相关的扣除下,那么扣除项就有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税金土地价款,还有20%的加计扣除。用你的那个不含税的收入减去扣除下来,作为增值额进行计算。
2021-03-28
增值税 在资产处置的时候计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计入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如一并在“固定资产”核算的,土地增值税应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如果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单独核算的,土地增值税应在“无形资产”核算。
2024-04-17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