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个人建议退回不要再附言

2021年7月29日成立一家建筑公司(自然人独资)小规模纳税人,当天领取到了执照,基本户号码也出来了但是还没去银行提交资料,7月未开票。 请问,①8月初申报的时候,零申报,需要报哪些税种?现在都不能代开发票了吗? ②对公账户资金可以转入法人账户吗?要什么条件? ③平时需要做账建立账簿吗? ④底下工人平时是包工的,不缴纳社保这种的,像临时工一样的,那么人工工资怎么核算,怎么发放?
老师好,公司为他人挂靠社保,对方一次性把年度社保费转入了对公账户,并附言“XXX2022年社保费” 请问转入对公账户这样可行吗,可行的话是否需要退还款项,再次转入时不做任何附言
老师您好,我们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没招人。因为需要报税了,想请教关于现在做零申报的几个问题。一,年前存在以下几个行为:①交了装修款,当时银行账户还没申请,交的现金,有收据,后期可转发票(现在还没转)。②股东换人,在税务局交了印花税。③法人转进部分投资款。④银行从账户里扣除了手续费。以上是否都需要体现在财报中呢?我目前的处理是:资产负债表中填入了实收资本和未分配利润(手续费),并把相减的数额填入了货币资金。利润表里填入了管理费用(手续费)。现金流量表为0。实在是不太懂,请老师指教。二,单位似乎还未办理社保,是否不用管呢?还是也要进行零申报之类的行为?三,个税的人员信息采集中,是否需要把所有股东都写进去呢?(还不清楚他们是否要发工资)如果要写的话,是否要先询问他们有没有在别的单位交个税了?如果有别的地方交,是否就不用写他们了?万一如果股东都有别的地方交,没人可采集信息了怎么处理呢
老师好!请教一下关于授权委托的事(注:就是2021年2月1日当天,项目经理曾给我说要我出具个人卡给办公室人员登记账号,准备发工资,当时我信以为真(注:2020年9月份入职,到2021年2月份都没发工资),那曾想是公司与乙方个人签订了一份工程意向协议书,里面指定将款项转入我个人账户,对这件事我曾反对个人卡收款支付,但项目经理和法人不听,我也坚持要将款项打退回乙方个人账户,最后项目经理没办法,让我将款项转到另一名员工个人账户,由她去支付过渡费等等,当时发生点不愉快,并沒有出具授权委托书之类的),现我写了一份委托书,老师帮看一下是否可行?还需要补充什么吗?
老师,您好,请问学生托管,小规模公司, 1、家长交托管费用都是直接微信转账给出纳,可以直接出纳转账到公司账号做收入吗?出纳从微信提现需要的手续费,是做财务费用吗? 2、托管交房租(季交),没有发票,分录直接写: 借:管理费用-房租费 贷:银行存款 对吗? 3、公司一定要给员工买社保吗?如果员工在别的城市已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已经自己购买了社保,不想在公司所在地购买,公司不再购买可行? 4、因托管有吃午餐晚餐,平时购买的日用品及美团等购菜系统上买菜无发票。出纳个人账户付,然后报销从公账转给出纳私账可以吗? 分录:借:管理费用-学生伙食费 贷:银行存款 初学者,问题比较多,谢谢老师耐心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