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老师您好 视同销售有哪些情况
老师,视同销售有哪些情形
老师,视同销售的情况有哪些
老师,视同销售的情况有哪些?
请问老师,外购的食品用于集体福利,直接发,是不是所得税要视同销售?增值税视同销售和所得税视同销售有区别的是吧?所得税视同销售有哪些情形呢?
老师 你好 我想问一下作为单位 报员工个税的时候 是按着员工工资表的应发工资数吗?还是按着应纳税所得额
老师,我加300元油,可以开580公里,现在我开了300公里,是不是300/580*300这样算
老师,给同一个公司去年5月至今年8月的开出去的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发票,税率合同约定13%,开成6%,今年能全部冲红重新开吗?还是要去税务大厅改去年5月至今天的所有申报表,按13%申报
我公司为一家税务师事务所 每月房租2万元 本月有另一家公司甲公司借住在我公司 所以要付我们房租费1万元 我们公司怎么开票给甲公司让他们支付房租 开票内容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怎么报工资?工资也不能取到发票
报销车的加油费给有限额
本月收到下月的货款,按照权责发生制,不计入当期费用,那么做账应该怎么做,做成什么呢
零基础从现在开始学会计,迫于年龄和就业压力,想备考26年的初级,中级和注会会计和经济法两门,每天学9小时,来得及么?还有11个月就要考试了,这个计划可行么?
老师,今天税务局打电话说我们23年违规成本199万,我们23年成本总共才260万,我该怎么自查,我们的成本很单一,主要就是车辆维修费,车辆加油,工资,其他的就少了
你好,老师。我想问一下,公司分立后续存公司的账务交接问题。就是把一个公司分成了两个公司。然后我们收购了其中的一个续存公司。现在这个续存公司里没有债权债务的问题。需要交接哪些账本儿?
老师,哪种情形不视同销售呢
不视同销售,就是指正常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好像不对啊
你是哪里有疑问呢,视同销售是特殊情况,除此之外就不需要视同销售。
记得之前老师讲的,无论是自产,委托加工物资,还是外购,用于投,分赠的其中一个情形需要视同销售,其他都不需要,其中一个是哪个我忘记了
记得之前老师讲的,无论是自产,委托加工物资,还是外购,用于投,分赠的其中一个情形不需要视同销售,其他都需要,其中一个是哪个我忘记了
说反了,以最后一个为准
无论是自产、委托加工物资,还是外购,用于投,分赠,都需要视同销售,你可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购进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属于视同销售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_2012年第12号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2/content_2121706.htm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