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老师您好 视同销售有哪些情况
老师,视同销售有哪些情形
老师,视同销售的情况有哪些
老师,视同销售的情况有哪些?
请问老师,外购的食品用于集体福利,直接发,是不是所得税要视同销售?增值税视同销售和所得税视同销售有区别的是吧?所得税视同销售有哪些情形呢?
小规模消防工程款开票开什么?税率多少?
老师,我们公司前几年企业利润都是亏损,今年4-6月有盈利,我7月季度汇算清缴有盈利系统会自动弥补之前年度的亏损吗
老师,我想问下我们是电子芯片代理公司,然后平时都是开13%的票,那我们可以开1%的市场推广票出去吗?
老师,为什么相当于销售了230000,为什是加起来
老师您好,我有个项目,总金额是296976.00元,就一开始的时候我还没有开票对方就先转进来了2000元,当时也不知道有这个项目,问领导说是工牌费, 我就计入到了营业外收入,后面这个项目真正开票296976.00元,但是收款因为之前转了2000元,所以是294976.00元,但是老师我因为没懂,当时又把营业外收入调整了下,做成了借营业外收入-其他营业外收入,借方是应收账款(红字)这样就导致我的这个科目余额表上的这个项目成了294976.00元,老师我现在想把这个2000元调整到应收账款的这个项目上,麻烦您帮我看下我这个应该怎么调整合适呢
老师,个体户还可以简易注销么?
老师,公司给员工发月饼粽子这些钱都要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吗
老师,新收入准则,纳税申报表中利润表的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怎样填写?
每次收到客户预付款,都计入收入,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开票也不申报未开票收入增值税,结算费用后怎么处理,冲销这比分录合计数,然后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吗
老师 我想咨询您一个问题 就是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 他弹出这个怎么修改呢
老师,哪种情形不视同销售呢
不视同销售,就是指正常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好像不对啊
你是哪里有疑问呢,视同销售是特殊情况,除此之外就不需要视同销售。
记得之前老师讲的,无论是自产,委托加工物资,还是外购,用于投,分赠的其中一个情形需要视同销售,其他都不需要,其中一个是哪个我忘记了
记得之前老师讲的,无论是自产,委托加工物资,还是外购,用于投,分赠的其中一个情形不需要视同销售,其他都需要,其中一个是哪个我忘记了
说反了,以最后一个为准
无论是自产、委托加工物资,还是外购,用于投,分赠,都需要视同销售,你可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购进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属于视同销售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_2012年第12号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2/content_2121706.htm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