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你在合同里面写明货物的金额是多少,然后安装金额是多少就可以了
老师,我司是贸易公司,销售货物并提供安装服务,只开13%的销售货物发票,那么合同也没说明我司也有负责安装,没问题吧?因为发票是混合从主开具13%货物发票,以销售货物为主。
老师,我司是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货物要开13%税率的发票(附带货物购销合同,送货单)。另外,工人工资,那对应部分的安装服务或工程服务发票,开具9%税率的发票(附带安装合同,不用送货单)。所以13%货物和9%服务发票要分开开具。所以是有2份合同:货物购销合同和安装合同。 有的老师这么说,要2份合同,但我认为这是一个工程来的,那合同就只要一份吧,我13%发票和9%发票分开开具就好,合同不用弄销售货物合同和安装合同两份,就一份销售合同,合同内容里面写有包安装就好。
老师,我司是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货物要开13%税率的发票(附带货物购销合同,送货单)。另外,工人工资,那对应部分的安装服务或工程服务发票,开具9%税率的发票(附带安装合同,不用送货单)。所以13%货物和9%服务发票要分开开具。所以是有2份合同:货物购销合同和安装合同。 有的老师这么说,要2份合同,但我认为这是一个工程来的,那合同就只要一份吧,我13%发票和9%发票分开开具就好,合同不用弄销售货物合同和安装合同两份,就一份销售合同,合同内容里面写有包安装就好。 那是同一批货物的销售和服务,可以开成两种税率吗?
我把销售方和购买方都是我咋办
老师您好,七月份公积金员工个人缴纳部分公司代扣金额是101元,员工实际发工资是2010元,请问个税申报的金额是申报2010元还是2010+101=2111元这个金额申报?
现金流量表,预收账款冲库存商品时没有体现银行存款,还计入现金流量表吗?
老师,我后面接手一家供应链的全盘会计,之前的会计离职了,我接手后,还需要重新建立账套吗?还是接着之前的系统继续做就可以?
我们是建筑公司分包方,甲方总包想补钱给我们, 是甲方想补款给我们,不通过工程计较量走,就想代替我公司给员工发工资的形式补贴 那我们应该跟甲方签什么合同,可以用他帮我们公司付员工工资,把补贴的款项合计化
帮我看一下这笔业务,购买方是金镂科技,为什么写应收账款,感觉是应付账款
鸽子养殖,小规模企业,开具发票。销售鸽子蛋,项目名称是写鸽子蛋吗?税率是I%吗。第一次开票 鸽子蛋是自产的。
个体户能变更法人吗?流程是怎样的?
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带需要什么资料?
出纳只登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登不登?
兼营行为有两种情况:一是一项销售行为中有销售两种以上不同税率的服务或销售两种以上不同税率的货物的行为,例如,既有设计资质也有建筑资质的企业与发包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有设计服务(6%的增值税税率)和建筑服务(11%的增值税税率),就是兼营行为,分别纳税,而不是混合销售行为。二是发生两项以上的销售行为,每项销售行为之间就是兼营行为。例如,某既有销售资质又有安装资质的设备厂家与设备购买方签订一份销售合同,只发生销售设备的行为,而没有对其销售的设备提供安装收费。但是该设备厂家为购买其设备的客户提供了安装该客户从别的厂家购买的设备,签订一份安装合同,则该既有销售资质又有安装资质的设备厂家就是发生了兼营
有人说真正的兼营行为是这个,你那是同一批,说到底还是混合销售缴13%税率。
实践中如何判断“一项销售行为”还是“两项销售行为”,一般是以签订一份合同就认定为“一项销售行为”,签订两份合同就叫“两项销售行为”,如果一份合同中分别注明销售货物和销售服务的价格,也认定为一份销售合同,就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那我们是一份合同,不太好。
你要判断你这个安装是否是这个工程所必须的,是否只有你们能做的?
如果是的话,他就是一项单独的安装服务
而不是销售附带的
安装是我们卖给客户风管,然后提供安装服务或工程服务,肯定是这个工程必须的不安装你怎么用。还有风管安装是我司提供的附带服务
如果是安装附带的,那你就只能按13%开票
有文件依据吗
你要判断你这个安装是否是这个工程所必须的,是否只有你们能做的?什么意思,不太懂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