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吗?

2021-12-28 22:3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12-28 22:38

不得设立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实体性机构,如再进一步发展,申请成立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即可。

头像
快账用户5891 追问 2021-12-28 22:52

那我是家博物馆,我想要在其他地方开分馆怎么办?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28 22:52

那就是向主管工商的机关申请就可以

头像
快账用户5891 追问 2021-12-28 22:57

申请通过以后我是需要在名字后面加上xx馆还是用原来的名字就行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28 23:15

加上❌ ❌ ❌ 馆这样的啊,这样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不得设立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实体性机构,如再进一步发展,申请成立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即可。
2021-12-28
你好  根据《民法典》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的规定,明确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非营利法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的规定,举办者在社会服务机构成立时的出资,不能视同于举办企业的出资,出资者不能像企业一样享有机构的所有权和股权,不允许中途抽回出资,不允许取得投资回报或利润分配。因此,社会服务机构一旦登记成立,不得中途变更举办者,即社会服务机构不能像企业一样办理过户、转让、继承。 民办非企业单位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时,可以按照市场物价标准收费,但是其所得盈余不得在举办者、出资者或理事会成员之间分配。开办资金和运作累积的合法资产归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只能用于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相关活动,可以合理支出员工的工资福利。
2023-02-23
公立幼儿园是事业单位,民办的才是非企业单位,不一定是非盈利机构
2021-02-22
你好,同学 这个选择AB选项
2023-12-13
你好 ,这个具体看企业用人制度。
2022-03-23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