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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进项税额加计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10%,又从什么时候开始加计扣除15%

2021-12-31 10:5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12-31 10:58

你好,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019年9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87号公告”),规定允许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比例提高到15%。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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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467 追问 2021-12-31 11:06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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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31 11:08

不客气, 祝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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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467 追问 2021-12-31 11:11

老师,这里那个可抵扣进项税额是不是不含进项转出和留底的进项税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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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31 11:13

是的,不含,只是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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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467 追问 2021-12-31 11:18

嗯嗯,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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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31 11:32

不客气, 祝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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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019年9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87号公告”),规定允许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比例提高到15%。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2021-12-31
你好同学,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首先是时间的区分:这里适用15%是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的,而适用10%是从2019年4月1日开始的。 其次是纳税人的区分: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只是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而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2021-11-30
同学您好,2021年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2023-02-17
你好!进项税额,除了不动产,一直都是 可以的啊
2021-07-20
你好!是从7月份开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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