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的,这个还有的。
老师:关于留质物,个人之间可以留置第三人财产,企业之间不可以。个人之间的留置必须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不需要有牵连性,只要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可,我的理解对吧?
我自己学着编18-19-20-21季度报表,想对上21年期初数,利润表已经可以对上。负债表对不上,有办法调节吗。
物业公司收物业费是主营业务收入吗?垃圾费是主营收入还是其他业务收入呢?物业公司租进来的房子又出租出去给客户收到的租赁租金是主营收入还是其他业务收入呢?还是挂租赁收入呢? 公司的营业执照范围是:一般项目:酒店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洗染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日用百货销售;包装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酒类经营;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生产加工制造业工厂,公司不能生产的就外面采购,生产加工成产品销售,两个车间,有办公和厨房住宿 怎么制作一个成本核算表格(老板要求简单易懂,因为他说没上过学,)
合理避税有哪些方法老师
合同签订对先开票后开票有什么影响
老师,麻烦帮忙看下这个题,从分录来看,对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不应该是信用减值损失吗?这里有三个涉及到信用减值损失,为什么不是280+400+370呢,有点想不通
生产加工制造业工厂,公司不能生产的就外面采购,生产加工成产品销售,怎么制作一个成本核算表格
中级会计有合并报表这一章吗,我怎么没看到,王文文老师的课的合并报表章节在哪里
滴滴,高德的打车票可以正常报销使用吗,有抵扣吗
请问这个政策截止到什么时候?这个政策的渊源在哪里查?会计课堂有图书销售这方面的会计实物可以学习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第二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定执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范围,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第十一条规定,图书、报纸、杂志是采用印刷工艺,按照文字、图画和线条原稿印刷成的纸制品。本货物的范围包括:(一)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 根据上述规定,批发、零售环节免增值税的图书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
学堂目前没有这个课程。
好的,谢谢您。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