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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总部平台搭建了微商城系统或微店系统,我们成为了平台或系统下属的微商,我们平时为平台做推广写文案弓|客流追物流,但是我们不直接收款,消费者是将货款打入公司账户或者平台的,然后平台直接发货给消费者,也就是说这时候我们并没有进货,也没有收款,他们只是帮助平台做推广赚平台给他们的佣金,这样的微商是不需要注册公司,也不需要营业执照的,理论上说这些微商不是独立的商业行为,而是被平台签约雇佣的职业营销推广人。但这些个体微商获得平台支付推广佣似后,根据法律规定,要交个人所得税。请问职业营销推广人是由微商平台缴纳个税,还是自己直接缴纳?

2022-01-05 11:0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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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5 12:59

你好,如果这些人他不办营业执照,那就是相当于是你们的推广人员,但你们又没有签劳动合同,所以你们要帮他们按照劳务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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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这些人他不办营业执照,那就是相当于是你们的推广人员,但你们又没有签劳动合同,所以你们要帮他们按照劳务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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