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季度预提,年度缴纳一次的, 按自用部分的房产面积占房产总面积的比例 乘以 房产余值 去缴纳 上海这个余值比例是30 自用和出租是一起缴纳的
老师,公司自用的房产的房产税一般一个季度缴纳一次吗?按自用部分的房产原值缴纳吗?如果有其中一部分房产是出租的呢?自用和出租两种情况一般都在什么时间缴纳呢?分别都多久缴纳一次呢?
老师,在上海,请上海熟悉房产税的老师回答一下。公司自用的房产的房产税一般一个季度缴纳一次吗?按自用部分的房产面积占房产总面积的比例 乘以 房产余值 去缴纳吗?上海这个余值比例是30%吗?如果有其中一部分房产是出租的呢?自用和出租两种情况一般都在什么时间缴纳呢?分别都多久缴纳一次呢?
请问一下如果公立医院对外投资一家公司,且百分之百控股,然后医院需要以“租赁”的方式来使用公司的房屋及设备用以医院经营,1.公司所收到的租赁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2.或者说医院已经百分百控股这家公司了,还存不存在自己租自己的房子还需要上税这种说法?(公司实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医院实行政府会计制度)3.如果需要缴纳增值税的话,一般纳税人租赁不动产和有形动产的税率分别是多少呢?小规模纳税人租赁不动产和有形动产税率分别又是多少呢?4.公司只有租赁收入,无其他收入,除了缴纳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实收资本印花税),还有其他什么税种需要上缴呢?盼望您的回复,谢谢!
甲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它拥有的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公司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增值税)。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发现,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于是甲公司会计人员提供以下纳税方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变为仓储业务,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上述“租赁改仓储”的纳税筹划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作“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则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这叫作“从价计征”。在本例中,假设甲公司所在省份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改为仓储业务后本年7月至12月应纳房产税4.2万元(1000×(1-30%)×1.29%÷12x6),应纳增值
甲拥有的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税)。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于是纳税方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变为仓储业务,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作“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则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这叫作“从价计征”。在本例中,假设甲公司所在省份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改为仓储业务后本年7月至12月应纳房产税4.2万元1000×(1-30%)×1.29%÷12x6),应纳增值税4.53万元(80÷(1+6%)两者相比降低了房产税税负4.61万元,降低了增值税税负2.08万,租货改仓储”表面上看是一项纳税筹划方案。从防范纳税风险的角度分析
税负率:做账申报纳税时,企业是不是必须要关注与保持该行业的税负率?
中级会计年限模版在哪里下载
地役权登记产生对抗效力,对吗?
老师好!我们是烤烟合作社的,在乡镇租房做办公室,租金每年3500元,房东不愿意开发票,我们只用收据合租房协议可以入账吗?
老师,请问收到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三年的租房发票 怎么做分录呢
老师,请问一下申请发票额度,是客户那边先给确认,还是税务局先审核哇
7月31日应付当月职工薪酬4800,该职工是退休返聘人员,只扣除12元工会费,不涉及社保。因出纳工作失误,实际支付了4788.8,多付了0.8元,8月份调账,怎么做分录??或者7月工资册是否需要重做?
老师,餐饮业像厨师的社保是直接入主营业务成本吗
我公司在2022年收到60万发票,是打给个人的房租,个人给我们找了一家公司开票,房租款打给了个人,现在税务局认定是空壳公司集中开票,让我们调增,我们也是受害者,有什么办法不调吗?
老师您好,对没有办事机构的组织,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但是没有登记地的,由被告住所地,这个住所地不是不确定吗,怎么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