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按实际交的调整,多计提的,下月少计提点

老师,员工9月1号入职,10月10号时发放工资,11月时申报这部分的个税,问题是在10月份申报个税时,录入该人员,因9月未给他发工资,做了零申报,然后11月申报个税时,他的免除额度就成了1万(5000*2个月),这样的话,他实际缴纳个税比10月份发工资时代扣的个税就少了,这个要怎么处理和调整呀?
公司成立及员工情况:公司是6月份成立,所有员工之前是在另一家公司代管,9月份转入新成立公司,有几个问题麻烦老师帮忙理顺: 1:工资发放情况:10月发放9月份工资,那我申报个税是否是11月份申报10月份发放的9月份工资? 2:9月份开始,我们就是自己缴纳社保了,等于是9月份工资未发放,但是五险一金已交,那我现在在申报9月份个税的时候,是不是收入和扣除都填0? 3:特殊原因,一员工6-8月份工资在9月份一并发放2.7万元且未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在发放的时候并未扣除个税,那我现在在申报9月份个税的时候,是不是收入填2.7,扣除填0,先缴纳个税,然后这个个税金额在10月份发放9月份工资的时候扣除,这样操作是否合规? 4:上述同事,在申报个税的时候,扣除的累计费用是20000,这样是对的是吧?
员工10月离职,但因为没到发上月工资的时候,就给他把9月和10月一起发了,个税也是两月工资加起来一起扣的,然后申报在了10月份里面,那这个人9月份申报时是不是应该改成0申报
员工11月1日入职、11月20日离职结算完离职工资后,该员工11月25日又重新入职、12月10日再次离职入职且因为到发上月工资的时候,且是11月25号到12月10号的工资加起来一起扣税,扣完个税之后一起发给了员工,那这个申报个税是11月1—20日的申报在11月。而11月25—12月10号申报在12月,同时入职时间改成11月25日,这样可以吗
老师好,我们公司工资都是隔一个月才发放,比如说9月的工资到11月份发放,10月的工资到12月份发放,但是个税申报时,10月申报了工资所属期9月的工资,但是实际9月工资到11月份发放的,11月的时候申报了10月的工资,我现在想给调整过来按照工资发放期作为个税申报的税款所属期,好调整吗?怎么调整?是不是在12月发放10月工资时,12月和下一年度1月的个税申报全部零申报,1月发放上年度11月的工资,等到2月个税申报时,填写税款所属期1就可以了
做大型超市的,销售蔬菜及肉品类是免税的,那费用需要按照免税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吗
老师好,公司果园承包收租金的话一年80000元,这个怎么开发票,都缴纳什么税种
2025年一季度开票35万,2季度开票28万并且红冲一季度30万,3季度开票总额负数,该情况如何申报
老师,企业现有职工60人。 招聘1名残疾人是否可以享受免交残疾人保障金呢
请问懂孝彬老师在线吗?
直播间送粉丝的产品怎么做分录?谢谢老师
老师,事务所说没有加班费,但是有项目提成3%,说按合同金额的3%,那是不是按收审计费的合同金额啊,我问人事,他也不回答
老师您好,请问领料人,签字领料单,主要领的是备品备件,这个领料人签字了,领料用途需要写吗?
法人可以给自己发工资么?
老师,出差途中感冒了,然后打吊针,打车的费用可以在公司报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