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加计递减的2021年没有抵扣完,2022年我公司不属于这个政策之类,剩下的加计递减可以2022年继续使用吗?
老师,我们公司是2021年8月份,成立的,8月份备案一般纳税人,属于生活服务,享受加计抵减扣除10%,我今天申请加计递减扣除,提交的,已通过,就只是12月份的进项税额,享受加计抵减扣除吗,8月,9月,10月11月,都有进项票的,这个是表四加计抵减的报表,里面只有12月份进项税额的10%,对吗
老师,就是因为以前专管员说我们不属于优惠范围,我公司没有享受加计抵减,导致从2019年到2021年的增值税、附加税没有享受加计10%优惠,后税局又说可优惠让我去办了手续,也退了费,有好几十笔,那个退的钱要怎么做账啊?
2019年出台的一个政策说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递减15%,后面又出台一个政策说,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个体购进项税额加计抵扣10%,执行期限都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那如果我是个开酒店的,这该使用哪个政策?
我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制造业,但将厂房出租,执照有租赁服务。 去年电子税务局提示我司符合享受加计抵减10%政策。我司没有享受。 于是我将2019.4月起—2021.12月的进项,补计提了.提交2019.2020.2021的加计抵减声明也都通过了。 2022年3月份专管员给我打电话,意思我是制造业怎么享受服务业的加计抵减政策,于是我找专管员,提供我司没有任何制造业务,纯厂房租赁,占公司全部收入的80%-95%. 专管员让我更改了行业为服务业。 我是22.年3月更改的服务业。那么我想问: 1.是不是按照实际业务判断,我司租赁业务占比80%.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可以享受2019.4-2022.12月的10%?还是说只能享受“更改行业”后的2022.4月—12月的部分? 2.现在税局没有质疑我的加计抵减,我担心后期会不会再说我们不符合,多抵减了,再罚款?
老师,请问银行流水没写用途,只能挂账,也不知道是啥业务,用途就是写的转取,有没关系?
老师,请问下,卷烟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在批发环节还要交,说的啥意思?
报关单是2月,汇率是选择2月1日的美元汇率吗?2月1日是周日,所以选择是1月30日工作日汇率吗
请问老师,5月4号增加了子女扣除项目,之前大概是没更新好1-4月都没扣,这个是从几月开始能扣?
中级证掉了,可以补办吗?或是现在有电子版的吗?21年考的
董孝彬老师,我公司24年和25年的账是代理记账做的,我26年入职我公司,老板让我理24年和25年的账(重新做账),24年和25年的账我已经重新做完了,并且之前做错的我也更正申报税费了。代理记账的合同今年5月到期,我现在接回来需要注意什么?代理记账的电子账套和凭证我其实都可以不要了,因为我自己重新做了,那还有别的东西需要从代理记帐处拿回来吗?
可转债分摊手续费,属于权益部分的手续费是计入其他资本公积还是股本溢价?
董孝彬老师,一台电脑上装了个税扣缴端,可以用来申报3个公司的个税吗?
你好,我是超市的内账会计,如果在盘点的过程中有盘盈商品,那这些盘盈商品做成本核算的时候怎么算?
老师,我们注册的农业有限公司,自产蔬菜销售,有时不够卖也会采购一些销售,有什么注意事项,采购跟自产的需要注意什么,给客户开具的发票上面没有自产自销字样可以吗
老师,依据是?
同学你好 纳税人除发生跨年计算判断享受的特殊情形外,实行按年判断、按销售额占比确定是否享受,并在当年度内(指会计年度)不再调整。政策出台的以后年度(即2020年度和2021年度)是否适用,则根据上年度全年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计算确定,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上一年度根据规则判断不予享受,但全年销售额重新计算符合条件的,则次年可以享受;二是上一年度根据规则判断已经享受,但全年销售额重新计算不符合条件的,则次年不得享受。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根据上一年度的销售额占比确定是否享受之后,不再根据当年度的销售额结构变化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