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表里可以补计提8-11月的加计抵减金额。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如果纳税人满足加计抵减条件,但因各种原因并未及时计提加计抵减额,允许纳税人在以后的申报期补充计提加计抵减额。因此,你公司可以在12月所属期纳税申报时,补充计提8-11月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老师,我们公司是2021年8月份,成立的,8月份备案一般纳税人,属于生活服务,享受加计抵减扣除10%,我今天申请加计递减扣除,提交的,已通过,就只是12月份的进项税额,享受加计抵减扣除吗,8月,9月,10月11月,都有进项票的,这个是表四加计抵减的报表,里面只有12月份进项税额的10%,对吗
老师,增值税加计抵减10%,是不是在附四表里的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里填写?我们1-4月份没有享受这个政策,税局老师让我把1-5月份的进项乘以10%,全都放在5月申报,这样的话,我怎么填写呢?上面有期初,本期发生,本期调减,本期可抵减,本期实际抵减,5月的进项大于销项,不需缴税?
老师,增值税加计抵减10%,是不是在附四表里的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里填写?我们1-4月份没有享受这个政策,税局老师让我把1-5月份的进项乘以10%,全都放在5月申报,这样的话,里面这些项目期初,本期发生,本期调减,本期可抵减,本期实际抵减,我把进项的10%填到那个项目下?5月进行大于销项
老师,我们今年加计抵减的政策通过了,现在专管员说去修改全年的报表,我想问问,因为我们今年只有1月份交了增值税,那我修改的时候能不能只修改附表四,之前每个月的进项加计抵减额先不抵扣,都留到年底有销项的时候再抵,这样是不是就只需要修改今年每个月的附表四就可以呢
我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制造业,但将厂房出租,执照有租赁服务。 去年电子税务局提示我司符合享受加计抵减10%政策。我司没有享受。 于是我将2019.4月起—2021.12月的进项,补计提了.提交2019.2020.2021的加计抵减声明也都通过了。 2022年3月份专管员给我打电话,意思我是制造业怎么享受服务业的加计抵减政策,于是我找专管员,提供我司没有任何制造业务,纯厂房租赁,占公司全部收入的80%-95%. 专管员让我更改了行业为服务业。 我是22.年3月更改的服务业。那么我想问: 1.是不是按照实际业务判断,我司租赁业务占比80%.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可以享受2019.4-2022.12月的10%?还是说只能享受“更改行业”后的2022.4月—12月的部分? 2.现在税局没有质疑我的加计抵减,我担心后期会不会再说我们不符合,多抵减了,再罚款?
老师我们外贸公司只有一个人在缴纳社保,这个人一定要是业务员吗,是不是每个税局的规定不同
去年出口货物全没收汇,报关单一部分退税了,一部分还没退,现在剩下的部分不知道能不能继续退?我是怕核查出来全部要冲掉?
老师,我们外贸公司,主要负责拉业务的就是老板,但是老板在别的公司还任着职,社保也交在那个公司,老板自己的外贸公司能给他自己发工资吗,另一个股东是退休人员,如果要从公司拿钱什么途径比较好呢
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的标准?
自有一套商业性质住房,还可以租房抵扣个人所得税吗?
老师,我们公司有落地加工资质,就是从互贸区进来加工的原材料可以享受一抵九的政策,那么我这个公司,可以从正常的海关进口货物进来再卖出去吗?就是有批商品不从互贸区进从正常的进口流程进来,再转手卖出去,有没有说法就是公司一旦成为落地加工企业就不允许再从大贸进货卖了呀?
请问老师,去年的时候有还房贷还了半年,然后后面就把房子出售了,那现在申报个税的时候可以把去年上半年还房贷的算进去吗?
你好,老师,请问一下,24年暂估原材料10万,24年结转成本10万,25年收到8万发票 冲24年暂估10万了,然后重新做一笔蓝子分录 8万,那原材料借方出来负数 2万 要怎么做分录
老师,进口的生牛羊肉,在国内流通环节免税吗?
郭老师,长期资产,超过100万,怎么按折旧转出进项税
那我得把我圈的这里,改成,8月到12月累计的进项税额的10%,填在这,是吗
是的,可以补充计提之前未计提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