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表里可以补计提8-11月的加计抵减金额。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如果纳税人满足加计抵减条件,但因各种原因并未及时计提加计抵减额,允许纳税人在以后的申报期补充计提加计抵减额。因此,你公司可以在12月所属期纳税申报时,补充计提8-11月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请问老师,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我们公司开的发票是现在服务*技术服务费,我们享受这个政策吗?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在7月份的时候可以享受15%的进项税额加计扣除,但是当时之前的会计没有申请,按没有享受加计扣除申报的增值税,在8月份的时候去申请了加计扣除,所以在8月份,形成了一千多的进项留抵税额 这个一千多我该如何账务处理呢?
老师,您好,我公司经营的业务属于现代服务,增值税进项符合加计扣除,4月变成一般纳税人的,但是从4月到9月都没有填写加计扣除声明,也没有加计扣除,我在10月份的时候填写了这个声明,我想问一下我可以在申报第十期时把4-10可以加计抵减的税额都填在这一期不,就不在更正4-9月份的报表了
老师,我们公司是2021年8月份,成立的,8月份备案一般纳税人,属于生活服务,享受加计抵减扣除10%,我今天申请加计递减扣除,提交的,已通过,就只是12月份的进项税额,享受加计抵减扣除吗,8月,9月,10月11月,都有进项票的,这个是表四加计抵减的报表,里面只有12月份进项税额的10%,对吗
老师,增值税加计抵减10%,是不是在附四表里的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里填写?我们1-4月份没有享受这个政策,税局老师让我把1-5月份的进项乘以10%,全都放在5月申报,这样的话,我怎么填写呢?上面有期初,本期发生,本期调减,本期可抵减,本期实际抵减,5月的进项大于销项,不需缴税?
在吗,老师,麻烦问一下我是一般纳税人,我是销售方,我现在准备冲红10月份的发票,我可以对10月份发票部分冲红吗,这张发票对方已经抵扣了
老师,收到融资租赁款怎么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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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度申报定额票普通票上个月不小心开增值票了,可以开红字发票吗
社保年度工资申报成功,查询申报工资也有,为何申报社保时显示未申报工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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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发票开票开错,本来是免税的发票,开成了13个点的征税发票,那这月报税只能先缴税,下月再申请退回吗
你好,房地产公司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应该记在那个成本科目?
融资租赁机器名义货价100元,账务处理
您好老师,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运输公司,25年新增业务装卸费按简易计税3%开普票,去年就一张发票,26年1月份我开票时忘了直接按6%税率开了普票,这个月申报时才发现这个,会有问题吗
那我得把我圈的这里,改成,8月到12月累计的进项税额的10%,填在这,是吗
是的,可以补充计提之前未计提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