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超过银行利息且有发票的话可以
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间利息,不得扣除。指的是联营企业或者关联方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不得扣除,其他企业可以按照银行利率扣除是吗
老师,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前支付的利息能税前扣除吗?
这两个图,第一张图说: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利息不超过银行贷款利率是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第二张图中说: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的利息不得所得税前扣除; 这两个观点矛盾吗,该怎么理解
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但是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的利益又不能扣,这个是什么意思?不是可以扣除么,适用银行同期利率
老师,我看了一下不得扣除的9大项。第8第写的是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那我理解的是企业之间的租金和特许权还是可以扣除,只是企业内部机构之间的租金和特许权不得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