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你好,如果对方出资100万,增加个人实缴资本100万,那原来的股东就亏大了,打个比方只能说对方交100万增加实收资本50万,资本公积50万,这样对方占股比列为:1/3 要不之前股东赚的钱就要分给新进来的股东
老师,您好。两个自然人投资成立了一家公司,经营了一段时间后,有一家公司想要入股,原公司的认缴100万元,两个自然后分别已缴10万和90万。资产负责表的数据如下: 实收资本:100万 负责合计:473302.28 公司净资产:3745514.63 利润:2745514.63 另一家公司想入股100万,原公司增加认缴资本到200万,请问这个份额是怎么计算的?是按目前公司净资产分配给前两名股东后再计算新入股的股东股份吗?
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由两位投资者各出资750万元设立。 2020年1月初,甲公司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金额如下:实收资本1500万元,资本公积500万元,盈余公积300万元,未分配利润100万元。 2020年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月10日,经股东会批准,按股东原出资比例将资本公积300万元转增资本。 (2)9月20日,为扩大经营规模,经股东会批准,引入新投资人加入甲公司,并将甲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万元,按投资协议,新投资人出资资金300万元,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 (3) 12月31日,经计算本年度实现净利润400万元,经股东会批准,按净利润的lo%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30%以现金方式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请写出相关账务处理
老师,您好!有一家公司,原注册资本是10万元,采用认缴制,由两个股东投资成立,一个占51%,一个占49%。现在想进行以下变动: 1.将注册资金增加到204万元,还是认缴制。 2.持有49%股权的股东将其所持股份全部转让给另一个自然人。 请问:以上涉及哪些税?如何缴纳?怎么样划算些呢?
有两个自然人股东AB共同出资2300万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A出资345万占股15%(已全部实缴),B认缴1955万占股85%,(实缴20万)。现在B想转让所有的股权给有限责任公司乙。甲公司净资产177万元(实收资本365万,未分配利润188万),B85%的股权价值多少?是净利润的85%150万吗,如果作价160万转让给乙公司,那B的股权转让收入是多少呢?他的成本是实缴的20万,还是认缴的1955万元呢?股权转让之后,B还要缴纳认缴的1755万元吗?
邹老师好,请问: 1.注册成立有限公司,都是根据章程里面规定的认缴出资额来承担有限责任,无论是自然人独资还是几个人合伙投资的对吧? 2.假如注册有限公司的认缴资本是10万,那么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的股东自己承担100%责任(10万);而如果是3个股东合伙投资的,各占60%,20%,20%,各承担6万,2万,2万的责任对吧? 3.如果公司成立后一直没有经营就做了注销,注销之前认缴资本也要全部交齐吗?交齐后再怎么处理呢?再做转出吗?做转出的话需要缴纳个税吗?
我要给木木养殖场检证
年度汇算清缴时23年12月末计提的工资50000万,在次年6月发放的话,汇算清缴时,需要调增吗?
年度汇算清缴时,23年12月末计提的工资50000元,次年一月份发放,汇算清缴时,计提的工资需要调增吗?
老师我想问一下上海来伊份公司预付账款在减少,我看它的报表里是付给艾利公司的减少了,更多的付给了时代峰峻,可以说明该公司把重心转移到了产品的代言吗
贴现金额是2327800,提现率每月是百分之六,出票日是3月18,到期日是6月18,异地结算期三天,贴现利息怎么算
62.6日,企业购入甲、乙两种材料。其中甲材料600千克,单价40元:乙材料800=克,单价45元,增值税进项税额7800元。共发生运杂费700元(运杂费按材料重量比例在甲、乙两种材料之间进行分配,运费不考虑增值税),甲、乙两种材料已运达企业验收,库,款项全部用银行存款支付。(要求写出计算过程)分录+数字
62.6日,企业购入甲、乙两种材料。其中甲材料600千克,单价40元:乙材料800=克,单价45元,增值税进项税额7800元。共发生运杂费700元(运杂费按材料重量比例在甲、乙两种材料之间进行分配,运费不考虑增值税),甲、乙两种材料已运达企业验收,库,款项全部用银行存款支付。(要求写出计算过程)
70.22日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老师,您好,我们固定资产是生产性生物资产,是奶牛。然后奶牛2023年10月份已经卖了2023年年报计税基础这里怎么填呀
70.22日73.30日,结转成本费用类账户。其中,主营业务成本500000元,管理费用35000元,销售费用5000元,财务费用20000元,营业外支出24600元,其他业务成本40000元,税金及附加5400元分录+数字
老师,您好。对方交100万可以占50%的股份吗?
两家公司都是相同两个自然人投资的,A公司和B公司,B公司投资入股A公司,这个A公司的分红款可以转给B公司经营,这样可以的吗?违法吗?
第一,对方交100万占股50%没有任何问题,只要股东愿意。利润都有300万了,投资100万进来占50%,拿钥匙马上撤资就可以分的474万/2 ,可以分两百多万,其他股东愿意不。第二,A转给B钱作为投资款,没有问题,这样的话B分红给A的话就不用交税。很多企业都是以公司投资,这样分回来的钱在投资就不用交税,要是自然人投资,分回来的钱在投资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
好的,谢谢老师。另外还想问下 B交来投资款时分录是:借:实收资本100 货:银行存款 100 点A公司股份50% 如果B又撤资了,可以拿到分红款274/2=137万+投资本金100万=237万元 请问是可以这么理解的吗?自然人股东都是愿意的,这样操作会违法吗?
交来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拿回去多出来的钱减去100万后,等于分红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直接给是违法的 公司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老师,您好。B公司收到A公司的分红是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两个自然人股东收到分红款交个人所得税。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如果B公司入股100万到A公司,占50%的股份,入股前A公司不分红,这样就导致了A公司之前赚的钱都被B公司占去了一部分呢?
一开始A公司是只有两个自然人投资的,赚到利润没有分红,然后B公司入股后,之前赚的钱B公司也占了股份
但是两个自然人股东愿意B公司以100万投入占50%的股份。所以这样做是可以的。 老师我这样理解是不是正确的呢?
当然 同股同权,除非章程规定B分红权少一些,打个比方要是公司破产了 就是按占股分余下的资产的
明白了,谢谢老师
不客气 能帮你理清一下思路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