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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合伙企业,收到客户抵账的房子一套,这套房子过户到了其中一个股东身上,并没有再公司账务上体现出来,能不能算作公司的固定资产?怎么再法律上认同为公司的公共财产?

2022-01-16 20:5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1-16 20:55

你好! 不在公司名下不能算作公司固定资产。 法律上,如果是签订了抵债协议,是归还合伙企业款项,是可以认定为公司的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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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819 追问 2022-01-16 20:59

公司跟这个股东签订,还是公司跟对方客户签订这个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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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1-16 21:03

公司跟对方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这套房子用于抵合伙企业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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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不在公司名下不能算作公司固定资产。 法律上,如果是签订了抵债协议,是归还合伙企业款项,是可以认定为公司的财产的。
2022-01-16
同学您好,是的,那您把这笔款转进来的时候就冲对方的应收账款
2020-10-15
同学你好 这个是需要你手动合并的
2023-02-01
同学你好 对的 这样就行
2021-11-12
关于是否可以开票 从税务角度看,虽然房产没有过户到公司名下,但公司基于四方协议实际拥有了该房产的收益权(出租权),可以开具租赁发票。在开具发票时,应按照租赁业务正常缴纳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账务处理 暂不调入固定资产:由于房产未过户,产权存在不确定性,暂不建议将其调入固定资产科目。因为固定资产的确认通常要求企业对资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控制权,目前房产未过户,这种控制权存在一定风险。 租赁收入的确认:当收到租金时,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例如,收到租金 10000 元,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房产税问题 即使没有房本,公司作为实际的房产出租方,按照房产税法规定,通常需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 12%。例如,租金收入为 10000 元,每月应缴纳房产税 = 10000×12% =1200 元,会计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 12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房产税 1200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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