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根据营改增相关政策规定,合同中涉及甲方向乙方收取或者从应付合同款项中扣除的违约金、赔偿金及滞纳金等类似款项,乙方均无权向甲方索取发票;乙方在合同约定价款之外收取的奖励金、违约金、赔偿金及滞纳金等类似款项,属于合同价外费用,应视为合同价款一并向甲方开具发票。 问:有这样的规定吗?条文是什么?

2023-07-26 09:2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7-26 09:36

你好; 是的; 这个是有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比如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务向购买方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包括贴息费用、港口费、港杂费、保险费……),应缴纳增值税并可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头像
快账用户5027 追问 2023-07-26 10:15

查看了您说的整个条文,没看到甲方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甲方不主要开发票的字眼呀!?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7-26 10:16

你好; 没有专门的文件; 这个只是一个参考文件的  ; 税务局不会针对每个业务都出具体文件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是的; 这个是有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比如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务向购买方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包括贴息费用、港口费、港杂费、保险费……),应缴纳增值税并可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2023-07-26
同学你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2023-07-26
你好 电解铝 开这个 还有你这个咨询服务费又是啥
2024-09-12
D选项,动产物权非交付不能取得,不动产非登记不能取得。 E选项,因合法建造、收取孳息、法院判决、公用征收而取得所有权的,属于依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而取得的所有权。
2023-10-21
所有的税、费和可能需要的补交税、费都由乙方承担,这是不正确的。一般来说,契税、印花税等是由买方(乙方)承担的,但卖方(甲方)也需要承担一些税费,例如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因此,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后续的纠纷。 此外,合同中还提到甲方为乙方开具发票交纳的税款由乙方承担,这也是不正确的。一般来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发票,并由甲方承担相关的税费。 最后,乙方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这是正确的。在交易前,乙方应了解所有可能的税费和费用,并确认自己的承受能力。
2023-11-22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