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学员,因为税法上不认现金折扣,按照折扣前的总收入计算销项税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2020年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不含税售价为100 000元,甲公司同意给予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尽早收回应收账款,合同约定,甲公司给予乙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于2020年2月6日收到该笔账款,则实际收到的金额应为( )元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2020年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不含税售价为100 000元,甲公司同意给予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尽早收回应收账款,合同约定,甲公司给予乙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于2020年2月6日收到该笔账款,则实际收到的金额应为( )元。
2019年9月1日,甲公司赊销给乙公司一批商品,售价为10 000元,增值税为1 300元,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3/10、2/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因素。2019年9月16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款项,则甲公司应收账款的金额是( )元。
2×21年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售价1 000万元,增值税130万元,合 同规定现金折扣为:2/10、1/20、n/30。乙公司明确表示将会提前付款,享受现金折扣2%的折扣。 『正确答案』企业在销售商品时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应当按照可变对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现金折扣20万元,收入确认金额为980(1 000-20)万元,但是增值税还是130万元 借:应收账款 1 11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 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 110 贷:应收账款 1 110 这里为什么增值税还是130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12月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账户借方余额为500万元,“坏账准备”账户贷方余额为25万元,公司通过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析,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12月份,甲公司发生如下相关业务:(1)12月5日,向乙公司赊销商品—批,按商品价目表标明的价格计算的金额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2)12月9日,一客户破产,根据清算程序,有应收账款40万元不能收回,确认为坏账。(3)12月11日,收到乙公司的销货款500万元,存入银行。(4)12月21日,收到2018年已转销为坏账的应收账款10万元,存入银行。(5)12月30日,向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万元。甲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截至12月31日,丙公司尚未付款。(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1)~(3)小题。(1)12月5日和
2023年,某事业单位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的过程中取得事业收入100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2)为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人员计提职工薪酬150000元,为单位行政及后勤管理人员计提职工薪酬50000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职工个人支付应付职工薪酬168 000元。 (3)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水电费等支出6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4)动用专用基金购买设备一台,价值45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设备已交付使用。而且,该项专用基金是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 (5)收到无偿调入的公共基础设施一项,相关凭证表明其价值为10 000000元。 (6)某个非财政拨款的专项任务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50000元。现通过银行存款将剩余资金退回给原资金拨出单位。 (7)按税法规定,发生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计算单位应交所得税为35000元。单位通过银行存款缴纳该税款。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方面)
结转“利润分配”中的明细账户“提取盈余公积”200000元
结转全年实现的净利2000000元。
经确认原欠某单位的应付账款36000元确实无法支付,经批准转销。
用银行存款1000元,支付本月企业的财产保险费
购买专设销售机构所需的周转材料3400元,税费442元,取得普通发票,用现金支付,购入后马上投入使用分录+数字
购买专设销售机构所需的周转材料3400元,税费442元,取得普通发票,用现金支付,购入后马上投入使用
李明学习A产品新生产工艺流程回厂报销差旅费1500元,余款500元退回现金
购进一台设备,价款1200000元,税额为156000元,全部用银行存款支付,设备已投入车间使用分录+数字
开出现金支票发放工资55000元
折让、折扣都不认吗
折让比如是开具折让发票,才任的
按照合同变更的理论:新增可明确区分部分且新增部分不体现单独售价,才能认为旧合同终止,新合同成立。但是请问一下老师,这里的旧合同终止新合同成立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呢?
你好,学员,这个是合同内容,比如商品的名称,售价,这些
啥意思,麻烦老师详细解释一下
比如第一个合同是商品A,第二个合同就是A%2BB的模式,这个就变更了
但是第二个合同在第一种情况和第二种情况下没有新增商品啊
老师是举个例子,增加了b,比如是服务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