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是涉及租赁期中不可撤销期间的。租赁期是指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你表明的这个条件,表明不符合租赁期条件。
我是家具城管理人员,每年负责收费,租赁费就是,这个家具城属于村里产业,然后有一年,村里要用钱,就来家具城借的家具城租户的钱,拿村里用去了,但是后来还款是我还的,我银行流水都有,现在出现一个问题就是,当时村里会计应该给我打个条才对,我对账时候发现会计把这钱下她那里了,就等于我的支出没了啊! 今天上午我问她,你给我补上条子就行,她说,我给出纳员那里啦,出纳员就说我没记得有这个单子,什么情况呢?就是说,我和会计之间的这个事,出纳员并不知道的啊! 出纳员说我经手的话得有我签字的,这个我不记得有 现在村里会计就说,已经让村里出纳员冲账了,我感觉不对 因为又没和出纳员交涉这个单据啊 我和会计之间的事,难道会计做好了单据会直接交给出纳员去冲账吗?出纳员说不大可能,因为他没参与 现在我支出少了 制作那个支出单也不是出纳员制作的,是会计做的 还有一份是会计那里记账员做的 这个是不是和出纳员没关系啊?会计怎么会不通过我就把单据冲账了?那是我的支出啊,我们这里的单据我都是交给出纳员,出纳员减去我的费用后,就剩下收入了 我账号出的钱都是我支出对吧?
老师,就是,他这个特殊情形这块,说的,以下两种情形,企业无需就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与资产负债表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分析, 而直接做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企业对这种简化处理有选择权),1.较低的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像这,直接就是,减值第一阶段,。 2中,区分了,应收款项,租赁应收乱,合同资产,的两种情形,一种是不含融资租赁,这种我理解的是原本应该按照整个存续期提减值,可能是2或者3阶段减值,我现在对你简化处理,直接变成第一阶段,未显著增加,直接就是12个月内存续期提减值,。 一种是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来是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也就是原来应该2.或者3阶段的减值)我现在可以让你选择,你愿意第一阶段,第二,或者第三阶段都可以,如果你选择第一阶段,那就是12个月内的,。我对这段文字是这么理解的,不知道对不对
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双方均有权在未经另一方许可的情况下终止租赁,且罚款金额不重大,则该租赁不再可强制执行,是什么意思,就是不算租赁了吗
问签详情发生的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业务如下。(1)2019年1月10日,甲企业开始自行研发一项行政管理用非专利技术,截至2019年5月31日用银行存款支付外单位协作费74万元,领用的本单位原材料的成本为26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因素)。经过测试,该项研发活动研究阶段已结束。(2)2019年6月1日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该阶段发生研究开发人员的薪酬支出35万元,领用的原材料的成本为8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因素),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2019年12月1日,该项研发活动结束,最终开发形成一项非专利技术并投入使用。该非专利技术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3)2020年1月1日,甲企业将该非专利技术出租给乙企业,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2年,每月月末年企业以银行转账结算方式收取租金1.5万元。(4)2021年12月31日,租赁期限届满。经减值测试,该非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52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编制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第四问的减值计算120×120/5/12×25中的25是指什么
您好!老师,我们公司是有两个入股投资公司,这里就管两个叫A公司,B公司,其中一个A公司想要撤资进行股权转让,然后A公司那边请了审计团队,要求审计到2022年3月,我公司去年买了一块地皮,但是原产权人与租赁方租赁合同未到期,产权过户完,我公司到现在并没有与租赁方重新签订合同,2022年6月份的时候打过来一笔租金我记在了其他应付上,因一直未确认是否合作,我们也未开票,现在审计公司那边按照原产权人与租赁方的租赁合同估算了收入,并计入我们公司财务报表里出具审计报告,我想问下老师这种情况可以这么操作吗?对我们公司财务及报税这款块有多大影响?因为审计报告我们这边还要盖章并且财务报表财务人员还要签字?会对我个人有什么影响吗?
为什么个税每月都有预交,且并没有多处取得收入,个税汇算清缴时还需补税呢?
老师,白天发票开的票,晚上发现开错了,晚上能红冲发票吗
老师,想请教个问题,分公司之前一直独立核算,24年下半年合并到总公司合并申报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但汇算清缴时,能使用分公司的之前年度的弥补亏损吗!
个人所得税的填写有啥注意的吗?去年挂在一个公司收分红,有产生税收。填了个婴儿的专项,之前因为都是0申报,分红交的个税,可以专项抵扣到时退税吗?
老师, 我们公司把场地租给B公司,B公司买这个三轮车来用,把发票开到我们公司,钱是B公司支付的 这个发票我要怎么处理?
老师,不定项选择二的5题,这个30是那里来的?
请问老师,有没有银行承兑汇票的操作流程?发给我一份给我,谢谢老师!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未取得成本发票,调增需要填写那个表?
申报工商年报,填写社保部分,单位缴费基数和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怎么填写?
我们招来不长时间的会计 其实一些很简单的工作 用不了多久就办完的活 在那里嫌费劲 比如 我让他整理报销表格 她要求让报销的人整理一个表格 有些没整理到表格的 她统计起来麻烦 那次让她取钱 因为着急用 我多催了几次 我说着急 她发火说着急自己去取。 让她转钱 她要求能不能第二天转 我发现她的问题 找她谈了谈 现在转钱能接受了 但是让她配合一些比较琐碎的 她就说麻烦 没干过这种活。今天来了一个厨子 我们都在那里收拾整理 她在那里坐着就跟大爷似的 一动不动 指挥我们怎么干[捂脸]这种人可用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某租赁合同约定,初始租赁期为1年,如有一方撤销租赁将支付重大罚金;1年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再延长2年,如有一方不同意将不再续期,没有罚金且预计对交易双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不重大。上述情形下,租赁期应如何确定? 答:根据租赁准则第十五条,租赁期是指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包括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续租选择权的期间和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期间。 按照上述租赁合同约定,自租赁期开始日的第1年有强制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撤销期间。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双方均有权在未经另一方许可的情况下终止租赁,且罚款金额、预计对交易双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不重大,则该租赁不再可强制执行。按照上述租赁合同约定,此后2年的延长期中,承租人和出租人均可单方面选择不续约而无需支付任何罚金且预计对交易双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不重大,该租赁不再可强制执行,因此2年的延长期并非不可撤销期间。 因此,该租赁合同在初始确认时的租赁期应确定为1年。
那就是不属于租赁了吗
你可以看看例子,如有,则该断期间不属于租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