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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可能第1个月发点生活费,然后过了几个月再发一笔结算的工资。比如第1次生活费发了3000元,第2次结算完的工资可能就发了7000元。那么纳税申报是第1个月是不用交税的,是第2次呢就要交税了。但按照累计来算,他两个月加起来也是不用交税的。但农民工工资往往是税后的个税由企业承担。而且农民工做几个月可能就换地方到另外工地去。那么企业计算农民工的个税是是两个月加起来1万元算,的话就不用交个税,但如果按照发放月份分别申报的话,就要交个税,企业应该采用什么方法申报代扣代缴农民工的个税?
退是退给农民工的,企业又拿不到?但交是企业交的,农民工拿的是税后工资。
这个你们要么就假申报,要么就给他分几个月申报,要么就预先多扣一点个人所得税发工资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