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您是指担心增值税吗 您是小规模的话 今年有新政策 4-12月如果是3%的征收率的业务 增值税是免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请问老师 我们是个体户,目前不知道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比如我们第一季度是30万.第二季度是60万 但是一年总营业额是160万的情况下,第二季度申报时就要缴税的吧?那么一年是没超180万的话这个个人经验所得该怎么缴税或者退税呢?因为我就第二季度超了,但是年度没超啊?
老师您好 我们是个体户 今年第一季度报税的时候不知道是按查账征收报税 税务局给按核定征收报的税 第二季度按查账征收报的税 税务局把第一季度给做了零申报 第二季度收入和成本费用就没算第一季度的 那我第三季度的收入和成本费用需要加上第一季度的么
老师,我想问一下个体户比如说是今年5月份成立的,第二季度是核定征收,且第二季度已经按照核定的比例已经是完税的状态,第三季度开始改查账征收了,那我申报在第三季度申报查账的个人经营所得的时候的收入的统计口径怎么统计?有没有什么政策依据?
老师,请问建材个体户第一季度是定期定额,开了100万,第二季度变回查账征收,那么第二到第四季度没有开过发票的情况下,第四季度申报个人经营所得时,收入还是填累计数100万吗?成本费用期间都是0
老师您好!我们是个体户今年第一季度报税的时候不知道是按查账征收报税,税务局给按核定征收报了72000元(没有资产表和利润表我查了)我不知道。第二季度税务打电话来叫我们报税,我就把第二季度的报了,资产表负债表就第二季度的数据,没填本年累计数,第三季度申报我才发现第一季度有核定72000元,那现在我要去改第二季度的资产表和利润表吗?第三季度没有销售,我该怎么申报?
纸质进项发票,进项抵扣是不是不能像电票那样再电子税务局勾选抵扣,要去税局操作的?
小规模公司买了一辆车130000,已折旧完,现在105200卖出,怎么做账呀
公司一直没有做银行回单,现在我接手了,那之前的是不是可以做个银行余额调节表呢
老师请问一下,生产车间的人员的差旅费记入生产成本吗,计入哪个科目更合适一点
在哪里可以查到企业属于中小企业
我今年要在新疆要考中级,2024年取得初级证也需要继续教育吗?我是在河南做过信息采集,这里也需要重新采集吗
老师,去年有一笔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今年要冲掉,怎么做分录?
老师,我们公司从2022年到2024年,年收入1600~1800万元,马上要冲破2000万元,是不是要提前规划?我之前听过学堂的课,哪一个老师讲的忘了,年收入过了2000万元,不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我今年要在新疆要考中级,2024年取得初级证也需要继续教育吗?我是在河南做过信息采集,这里也需要重新采集吗
工会这个怎么做账,第一次做不知道要单独建立公司先暂时和公司业务放一起
个人经营所得呢?
这个您这个营业额 如果使我们这边的话(河北)是查账 您的具体问下您当地 这要是个体今年是100万以下利润的话 可以减半 第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二,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 (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电子税局 企业信息那可以看是否是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