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0日,根据《决定》,对2015年施行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关于利率的规定进行了调整:(1)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从24%降至四倍LPR(一年期)。(2)取消原《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2020年8月20日,根据《决定》,对2015年施行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关于利率的规定进行了调整:(1)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从24%降至四倍LPR(一年期)。(2)取消原《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8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老师这个政策什么时候开始生效?如果是19年的借款,还是用这个新政策吗?还是仍用19年的利率?
第3条怎么理解,老师讲课还是不明白,如果借款是5年,借款100万呢,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期间的利息之和的,应该怎么计算这个利息?
最高法发布新规,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下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老师这个3.85%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
自然人之间借款利率24%受保护 是在什么时候修改的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 以前24%的分期还款的借款合同 还会受保护嘛
【单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借款利息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禁止放高利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B.自然人之间借贷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视为没有利息 C.借款利息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D.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民间借贷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消费满300,充值3倍,也就是900元,本次消费的300即可免单,这个分录怎么做?我们是小规模,税率是1%
23年中级经济法和25年中级经济法有哪些大的变化点,哪些章节可以不学
我接手外账会计的账,8月和9月的报表都对的上,但是10月份我根据她的凭证做的账,资产负债表却差了93000元,我去查了税务系统,对方公司就只开了一笔93000的发票,外账会计给我的凭证,也没有涉及预付账款,只有应收应付资产,我重分类了账,8到9都好好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10月份会有笔93000的差额,我怎么都找不到原因,我这该怎么做账
老师,四大行跨行支付都有手续费 我支付空调费用5000,手续费9元 借:固定资产-空调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手续费是要单独录一张凭证吗 还是和固定资产一起,录在同一个凭证,分录上?
财税是在哪个网站查询
老师,充1000送200 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1000 销售费用200 贷:预收账款 那消费满300,充900,这300免单 分录: 借:银行存款900 销售费用300 贷:预收账款1200 这么做对吗 贷:预收账款900
公司购进车辆享受了一次性加速计提折旧,一年内车子被出售了,请问会计分录怎么做
能帮忙算算2024年整年产生汇兑损益不,已实现和未实现的具体多少
福利费包括员工外地旅游的餐费和住宿费吗
老师好, 1、请问招待费扣除标准之一是全年收入的千分之5,全年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 对吗?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应付职工薪酬为计税依据的百分比,那么应付职工薪酬的二级科目里也有福利费,这个应付职工薪酬的百分比包含二级科目福利费一起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