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按份共有,对内转让时,其他共有人是不能享受优先购买权吗?那为什么下面这个载图,又说对内转让时,通知时,要在合理期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2-04-01 13:4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4-01 14:35

你好!因为要保障出让人的利益啊。就像你说要买下合伙人的股权,但是你只说买,又拖上10年都不真的买,还不让人家卖出去,当然不合理了

头像
快账用户4745 追问 2022-04-01 14:37

我是说不是说不享优先购买权吗?下面又说行使优先购买权,要在合理期,不是不能行使吗

头像
快账用户4745 追问 2022-04-01 14:38

你看下我发的载图

你看下我发的载图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4-01 14:41

你好!他这个意思是,1、本身不得主张,但是如果约定有,是可以的。2,如果约定有优先购买权,其他人应该在合理期限内形式

头像
快账用户4745 追问 2022-04-01 14:59

好的 ,谢谢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4-01 14:59

你好!不用客气的了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因为要保障出让人的利益啊。就像你说要买下合伙人的股权,但是你只说买,又拖上10年都不真的买,还不让人家卖出去,当然不合理了
2022-04-01
是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在中级经济法考试中,关于共有份额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有以下规定: 共有份额: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未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自知道同等条件之日起15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在份额转让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其他股东知道同等条件之日起30日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在股权转让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4-06-27
学员你好。您的理解是正确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如果通知中载明就按通知,通知载明的小于15天的按15天算,不通知、不知道的按6个月算。
2022-10-17
您好,如果共有人主张撤销转让合同并且行使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这是可以的;但如果共有人不主张优先购买仅请求撤销合同,这是不行的。
2021-08-13
你好,这样理解是正确的
2022-11-09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