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的,您的理解非常正确

请问:一般纳税人的研发加计扣除是包括,研发支出的费用化金额进行加计扣除,还有研发支出资本化后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进行加计扣除么? 不是从今年4月1日开始,研发加计扣除要在每个季度进行预申报么?我接手的这家高新技术企业(一般纳税人),在申报季度所得税的时候没有研发加计扣除的申报表,有可能是什么原因呢? 如果有高新收入,那相应产生高新收入的无形资产摊销,是否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项目中去?
公司今年委托外部机构研发了一项无形资产,现在又投入到另外一项自主研发活动中,那我到年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时候,这项委托外部研发的资产的摊销额是不是不需要填入到自主研发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去,因为两份都填的话,是不是重复享受研发加计扣除了
请问老师,我公司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主营软件产品销售。外聘研发公司为我公司研发软件,我公司支付费用,该软件的所有权、著作权(已申请下发了)归我公司,我公司无研发人员,纯属外聘团队为公司研发软件。 我的问题是,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是否按如下政策操作呢?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3.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的:1.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请问:收到受托方开给我司的技术服务费发票,我可以入账“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委托研发费用 ——**项目”这个科目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加计扣除吗? 这种情况下是否一定要获得受托方提供的《委托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呢?
1、研发项目是以前年度立项的,目前项目处于开发阶段,资本化金额计入开发支出,本年度还未转为无形资产,该项目在本年度发生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金额需要填入优惠明细表吗?需要的话如何填列? 2、优惠明细表第40行年度研发费用小计,是否与第41行本年费用化金额与第42行本年资本化金额是否存在勾稽关系?第42行本年资本化金额是什么情况下填列? 3、以前年度自研形成的无形资产,在本年度摊销,摊销额是否能计入新的研发项目再进行加计?还是说要单独摊销。另外该无形资产的成本中包含一些不可加计的费用,是否需要剔除后再按照10年进行摊销?除此之外,账上对自研的无形资产计提了减值,加计时摊销额是否需要考虑减值的影响
未分配利润给股东分红,但账上没钱没实际给到股东,请问这时候用不用缴纳税费
2024年12月的工资、工会经费、生活垃圾处理费,2025年1月计提且发放缴纳,需要在2026年度申报2025年所得税年报时调增吗
所属期为2024.12月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2025年1月计提且申报缴纳的,2026年申报2025年度所得税年报时需要调增吗?
所属期为2024.12月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2025年1月计提且申报缴纳的,2025年汇算清缴需要调增吗
老师,我们出口的产品可以收预收款吗?比如104台已经出口15台,分3次寄快递,我都没报关出口;后面如果一次性出,金额大,肯定会正式报关,如果都分很多次寄出,我就不会报关。 昨晚7点多银行的又打电话说,这两单是一次性收的款,报关和不报关的交易代码不一致的,她说没确定出口和不出口的金额她们是入不了系统收不了汇的。而且收汇时她们要知道是什么原因货物不报关出口。因为按照海关要求货物出口都要合法报关,并且报关的可以免13%的增值税
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劳务公司,现在缺几百万成本票,有什么办法可以冲减一下成本吗?
2024年12月的工资、工会经费、垃圾处理费,2025年1月计提且发放,需要在2025年度汇算清缴调增吗
老师,社保的领取金额是固定的不?还是看到领取时候的政策?
各位老师,大家好挂靠公司。在收工资薪金这一块收的残保金和那一个两个项目的,税率是多少,老师指点一下,
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倒出哪些表格,第四季度利润表,科目余额表(一整年),12月资产负债表,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