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等于是钱没有支付,可以先协商的

作为一个财务bp,甚至一个财务bp经理,沟通能力是需要非常强的,但是如果沟通之后没有结果,我们只是尽力去做了这样一个工作,是不是就到此为止了
财务核算是一个人做,另一个人做合并报表和合并报表财务分析,请问没有做核算可以作出合并报表财务分析吗?
24年计提费用8万元,24年汇算清缴调增8万,25年做账冲销了8万元,这时候25年的费用减少了,请问24年的汇算清缴需要更改吗
我目前每个月有3600外账在做(10家小规模,3家一般纳税人)招兼职会计,做外账的话,给多少钱合适。
供应链管理公司成立1年不到,一般纳税人,现在要提高开票额度200w,提高后开具的发票不是主营业务,是咨询类发票,这种申请能通过吗?会涉及上门核查吗?
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培训费自己扫二维码先垫付的,发票也是自己付完款自助开的,但不小心开成个人了。要怎么办
请问那位老师比较熟悉林木方面的税务
老师,公司2010年成立的,注册资本600万。实缴0,近几年营收1500万左右,银行贷款600万,这种情况0实缴有风险吗?谢谢老师
想问下税务局申请信息显示未受理是什么意思啊?
甲方的设备49万和乙方的设备10万置换,,乙方银行款出了39万,乙方的设备顶了10万。甲方给乙方开了39万的票,乙方应该咋做账了
啥意思呢
承兑没有承兑,供应商没有收到钱,可以先沟通
那已经背书给供应商了 这个后期如果承兑不了要怎么弄呢?
商业承兑汇票的追索流程是: 首次追索权、再追索权、最终追索权。首次追索权:是持票人被拒绝付款后,需要在6个月内向其任一前手行驶;再追索权:是汇票金额被清偿后,汇票新的持票人继续向其前手行驶,有效期为3个月;最终追索权是持票人针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有效期为2年。 票据追索的其他知识: 1.适用情形:到期后追索的--到期后拒绝付款的;到期前追索的--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逸;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等。 2.被追索人的确定: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行驶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全体行驶追索权;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驶追索权。 3.被追索人的确定:票据无问题、程序无问题,但承兑人无理拒付时,追索对象是全体前手;承兑附条件、3日内未作承兑表示、拒绝承兑的,追索对象是除付款人以外的前手;背书附条件、保证附条件的,追索对象是全体前手;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追索对象为除该背书人和该背书人的保证人外前手;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追索对象为出票人;支票、本票、银行汇票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追索对象为出票人;商业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追索对象为承兑人和出票人
没看懂 就是甲方没承兑 供应商就可以找我们是吧
是的,可以找的你们,你们在找上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