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 这样会造成虚开发票; 到时会无法抵扣和税前扣除的 ;查到会罚款的

工程监理公司,和客户签订的都是监理合同……变更之前开的发票内容都是“监理咨询*监理服务费”……现在,经营范围增加了“造价咨询”,为了提高公司的造价咨询的资质,签订合同内容没变,发票开了一部分“监理咨询*咨询费”……印花税核定计税依据是“技术合同”按“次”缴纳……1、之前签订的监理合同,能不能开票“咨询费”? 2,监理合同属不属于技术合同,应不应该缴纳印花税?(网上查的是,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不交印花税) 3、如果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变更之前,销项发票都是开的“监理服务费”日,就不应该交印花税……老会计每月填报的印花税申报表,计税基数填写的数据都是“当月认证抵扣的进项发票金额”,这是为什么? 4、如果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现在,开票内容有“监理咨询*监理服务费”和“监理咨询*咨询费”,印花税的计税基数应该是什么?(老会计说,监理合同,开“监理服务费”,不交印花税,可是她每月的印花税申报表都按“进项抵扣的发票金额”计算印花税。开“监理咨询*咨询费”,必须交印花税,没有合同,还是按发票金额计算)
假如我公司跟A是实际发生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的,但合同和发票和款项都是跟B操作,这种会有什么税务风险吗?
老师,请问我们公司和关联公司有往来款项关系,没有实际业务往来,但是我们公司有直播和后期部门是为他们公司服务的,这种可以跟他们签订服务合同吗,比如说广告推广服务合同等,这种开发票的话,类目要开啥呢
老师,我公司主要是提供信息技术的服务,签的项目服务合同注明开具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发票,但实际上该项目是有提供设备的,设置是外购的,如只是开具6%的服务费发票,这样是不是有纳税风险?我们应如何操作?
老师,我们有个业务是跟A公司签订合同,现在A公司因为官司账户被冻结,然后今年一整年都通过B公司给我们付款,但实际我们业务结算单和发票都是开给A公司的,然后B公司付款之后我们就写一个代收款证明给对方,证明实际业务和发票是A公司,但是B公司代付款我们已经收到了。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在财务税务方面,有哪些不可操作性的规定吗?因为不想长期这样配合做这样子的操作,我账面上冲应收款,也有附上这张代收款证明单据
老师请问下员工的高铁票可不可以抵扣增值税?
老师,工会经费可以不计提吗
老师,这个月做账发现 25.4季度的所得税少计提了一部分。现在改账,因为跨年 分录应该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这样可以吗?
老师我们是生产出口业务,税负=毛利率*13%税率吗? 我们应该控制在税负多少?
老师,电子税局边上公司名字边上有个待确认什么意思呀?
办理个体户需要什么资料和办理流程呢
单位是一家门诊部,原先有家药商,提供试剂本单位正常结算,但试剂相应仪器免费本单位使用,说是五年以后把这个试剂相应的这个仪器就转让给本单位,那么现在本单位对这个仪器没有财务就没有记录,没有入账,外单位查仪器要发票等凭证啥办?
老师,公司这个月停产,没有生产产品,那设备折旧怎么做账。
报销3686.44元,发票是3686.04元,差4毛钱没事吧
老师,印花税借款合同,我们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但是需要申报,如果没有申报,有什么影响啊?我看我来之前都没有申报。
这是对购买方有影响吧,作为销售方也是虚开发票的性质?
你好; 两个都有印象的 ; 是的。 购买方和销售方都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