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财法〔2012〕8号)的规定,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消费税在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构成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如果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则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予以抵减,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该进入哪里?
加工完成后收回材料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收回的物资需缴纳的10%的消费税。A.若收回物资用于直接对外销售B.若收回物资进一步加工
实际成本法下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应交消费税材料一批。发出原材料成本为30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150000元、增值税19500元,支付消费税5000元,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甲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要求:分别作出下述业务处理:1)发出原材料;(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3)支付消费税(分收回加工材料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和收回后直接出售两种情形);(4)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分收回加工材料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和收回后直接出售两种情形)
二)实际成本法下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应交消费税材料一批。发出原材料成本为30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150000元、增值税19500元,支付消费税5000元,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甲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要求:分别作出下述业务处理:(1)发出原材料;(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3)支付消费税(分收回加工材料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和收回后直接出售两种情形);(4)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分收回加工材料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和收回后直接出售两种情形)
26.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存货成本的有()。A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B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C一般纳税人购进原材料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D进口原材料交纳的关税
                进项税上月已抵扣,本月对方红冲,重新开具蓝字发票,那么本月是不是应该,借,应交税费进项税,贷,应交税费进项税转出,这样对吗?老师
金银首饰不是在零售的时候交消费税吗,为什么在受托加工环节要缴纳增值税
请问,若客户部分产品发生退货,发票怎么开具呢?已经间隔好几个月了,客户专票也已经抵扣了
购入高压清洗机收到的专票,税额并入固定资产吗,怎么做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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