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这个应按照合同规定开具1%的专票。

老师,我是小规模,在4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是提供1%专票,货物也在4月1日前对方签收,等着走对账流程,才能开发票的,正常我是可以开1%发票的吧? 另外就是这个有期间限制了?
请教您下问题:我们是汽车贸易公司,为了规范三流合一凭据,客户回款时就签了合同,但是有客户没有及时让开票,有的几个月后才开。1.发票时间滞后,这种会有推迟交税的风险吗?可以把销售合同日期跟发票日期保持一致吗?2.签订的销售合同是数量/单价/总金额,这对印花税是不是有影响呢,可以在合同里备注不含税金额吗?麻烦老师给指点下。感谢!
老师,我们房租202209-202301是免租期 ,之前合同是202209月签的,现在准备让对方开发票,现在有几个问题1.准备重新签署合同,合同日期改成202301 是否合适 2.发票日期备注哪个时间段合适?3.2022年9月我们就开始办公了,我从9月就开始摊销了是否合适?另外,如果合同日期重新改成202301,这与我从9月开始摊销是否冲突?
老师,会务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是“会展服务*会议组织服务”费,税率是1%。这个税率对吗?2023年最新税率是如何规定的?我看有说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也有说减按1%但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目前会议服务业务在2023年9月发生并开票,最新税率应该按哪个?
老师,请帮我看一下这个应该怎么做? 公司厂房从8月份出租,因为对方的营业执照没有办下来,所以一直没有签租凭合同,租客执照已办好,预计10月15日签合同,免租期4个月,即8.9.10.11月是免租的。在这期间租客产生了水电费如9月就电费11万,(从我司对公账户扣款了) 问题1.签订租凭合同起始日是否就如实际填8月1日? 2.拿8月1日起租合同去税务局増加从租,免租期没有收入那就不产生税? 3.我司代缴电费,等租客转到我司对公账户,此项代缴电费对公账户为收入,那税务局要不要我开票?如果开了票它就会识别是收益,但是它只是代缴的费用,那我应该怎么样子把这个费用做平不用交税?
按照你们的合同规定,开票本应在发货时就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