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不用提供,当月直接作废即可
我这是网络货运公司,是一个做运输的平台。货主从我们平台发货,然后把需要给司机的运费,和9个点的税费一起打到我们平台,我们再把运费给司机。产生了多少金额的费用,我们就开多少金额的专项发票,比如1000块运费,和90的税,发票的价税合计为1090。但实际中,1000块钱,我们只向货主收7个点的税(政府对网络货运公司的税有部分返还,我们愿意让一部分利给客户),那这种情况,附属类是否可以应用在这里,发票的价税合计额度为1070?发票上这个附属类应该怎么填才对? 和货主签的协议,是不是可以按照每个月对方和我们保证多少量,全部的每张发票,我们都按照协议税点开。还是说,需要我们和货主协议,先达到多少量,这些量按照正常的金额开,完成保底额度之后,我们才能够按照协议税点开?此外,税务局对于协议还有哪些要求和限制呢? 这种附属类是属于折扣销售吗?和平销返利是不是同一种?
开发票,一笔业务本来就应该只开一次相符的发票,不小心开多了几次发票,(尤其针对随货开发票的客户,每一次业务都随票,现在算起来,确实有已经业务对得上的普票,已经给了客户。开多的那些就在手上,手上有开多的第二联发票,开多的普票,需要冲红,才对的上每一次业务开一张普票。至于我们公司的其他客户,是后面才开票的,例如一张发票对应一个月业务的,那么哪怕不小心同一个月的业务开了2张一样的,其实也可以的吧,因为都是这些产品,单价都一样的,开多的这1张,少于后面没开发票的金额。)跨月了,应该冲红比较好,还是直接去税局承认由于个人糊涂,所以这样开多了发票,才冲红的。 我们一个月由于正常的退货或者别的开错原因,也有冲红,这些导致月冲红也算是比较多了。所以,冲红里面也有正常的,也有非正常的,正常的,到时可以解释,非正常的我不小心操作,还是直接和税局解释,比较好呢,免得开票系统提示开票异常?麻烦给出解答,怎么处理,自告奋勇的去承认呢,还是如何?
我们是供应商 比方说发了一千万的货给客户 客户按销售给我们回款 剩下的没卖掉的退回给我们 上个月按销售回款给我们是一百万 但是需要扣掉费用: 会员开发服务费 进货额的1.5% 是150000元 业务协作平台服务费 进货额的0.5% 是50000元 会员积分费用 销售额的0.5% 是5000元 支付服务费 销售额的0.5% 是5000元 会员促销活动费 按每档活动销售占比 是40000元 日常黑金营销 会员买鞋返点2%(每月28号会员日返5%) 是10000元 实际回款74万元 我想问一下如果要算这些费用总共占了多少个点怎么算,因为每项费用扣费的基数都不一样(有按进货额扣有按销售额扣)。
甲公司202X开始开展煤炭、有色金属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平均毛利率为0.91%。具体交易安排如下:a.甲公司大宗商品贸易模式通常为以销定采,供应商与客户不是关联方。b.因以销定采甲公司通常在同一日期分别与其供应商和客户签订合同。c.如出现延迟发货、品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甲公司的客户将直接与甲公司的供应商协商解决。d.交货方式为甲公司的供应商委托第三方物流将货物发到甲公司客户的仓库,如运输途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风险。客户签收货物时,供应商和甲公司同时完成交货义务。e.甲公司作为销售方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办理款项结款。问题:甲公司应按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原因是什么?
11.甲公司202X开始开展煤炭、有色金属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平均毛利率为0.91%。具体交易安排如下:a.甲公司大宗商品贸易模式通常为以销定采,供应商与客户不是关联方。b.因以销定采甲公司通常在同一日期分别与其供应商和客户签订合同。c.如出现延迟发货、品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甲公司的客户将直接与甲公司的供应商协商解决。d.交货方式为甲公司的供应商委托第三方物流将货物发到甲公司客户的仓库,如运输途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风险。客户签收货物时,供应商和甲公司同时完成交货义务。e.甲公司作为销售方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办理款项结款。问题:甲公司应按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原因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