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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专利权对合营企业进行增资遵循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吗,为什么

2022-05-04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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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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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4 20:49

不适应,这个是属于资本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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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应,这个是属于资本性交易
2022-05-04
你好,同学。 因为联营企业的话,它不能够合并,也不产生重大影响,那么他用自己的资产去获取股权投资,那么就是按照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因为他拿出来也是非货币性资产,收到的也是非货币性。
2022-08-15
这句话是对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三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该交换不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2024-06-19
答案:A、B、D 解析: A:向股东分配设备是利润分配(与所有者交易),不适用。 B:以专利权对合营企业增资是权益性交易(长期股权投资范畴),不适用。 C:厂房(投资性房地产)换联营企业投资(非货币性资产),属互惠交换,适用准则。 D:5 年期债券投资是货币性资产,交易不属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适用
2025-08-11
尊敬的学员您好! 换出的,是处置子公司,换入的是企业合并。都按企业合并的准则来处理。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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