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公司给公司的赔付多少不给多少,社保工商陪付多少就给员工多少?如果是多垫付,就退回是对的,就看你是属于哪一种性质
老师 ,前两天专管员要过去一趟:原因是公司收入少成本多,我们成立半年,2020年9月开始,是分公司,公司做民宿,就是三个公司的业务,我们税务账只有一家就是咨询服务,就是公司收毛坯房装修,然后运营出租出去,我们税务账这块儿就是每单业务只收1000元服务费,这些款前期都是直接到总部一家装修公司,我们本地还没有装修公司,所以走公户转账的也只是到总部装修公司公户,我们税务账只是挂服务费收入和往来,转账的也只是个别客户 大多数客户都是刷POS到总部私卡,合同装修也签的总部,所以我们当地税务账只挂收入是一万六,只有16单,人员工资社保5人,房租办公费一共有13万,专管员找我就是费用大,了解业务,说装修这块儿要报验要给当地留税,不然要稽核,总部总监让我和专管员说的是会返给我们当地,总部只是代收,让当地去交,我想了想感觉总监应该是应付专管员,因为装修公司业务员工资人事关系在总部,费用走那边,他转回来我还不是要交所得税,不过人工材料总部没走账,总部年前让注销分公司,注册子公司,在上星期我已经把子公司注册好了,准备税务报到,现在出了这事,我要不要子公司报到前先跟分公司专管员打声招呼,说我们有子公司,要注销
老师,工人工伤鉴定十级,社保里工伤赔付医疗费5000(直接打到公司账户),一次性伤残补助33000(直接打给工人个人),共计38000元,公司说,社保工伤赔付38000,就给工人38000,但是我们之前工伤没赔付之前已经赔付工人医疗费11000,相当于工人拿到44000元,公司意思,工人还需要退回公司6000元,这合理吗?
各位老师大家早上好,我们公司是劳务派遣的那种形式,然后有下游公司等于是挂靠我们公司的资质,产生劳务费用69000,但是实实在在的我们公司只收取6210元的服务费,剩余的62790元要给下游公司的这些保安发蒋的,总计就是62790元,然后,都是通过公司公户给发放工资的,以前就是这样,我刚来接手,老板就问这样发合不合理,比如这些没有交社保之类的,通过公户发放工资,但是如果下游公司的队长直接付款62790元,不是对方还要开发票进来吗,这样人家肯定不行的,我想问一下,其实我们公司只收取了人家6210元的服务费,发工资只是走银行流水呢,现在我想请问老师,到底怎么处理才合规,还能让老板觉满意呢,请老师们指点一下吧,谢谢
老师好,有个问题请教:我公司一个工人因公受伤,保险公司赔付35万,我公司事发后垫医疗费13.5经保险公司和我单位负责人协商后把我公司垫付款13.5元直接汇入公司对公账户剩余部分直接给了伤着。我公司垫付的款项我公司份四个人垫的票还未到财务报销处理。账上的与伤着往来31600元其余的部分分别在都在经办人手里。这种情况我怎么做财务处理。感觉很乱。
老师,我没明白您的意思?
你好,意思保险公司补给员工的不管是不是你们收了再给员工还是他自己收到的都属于员工的,如果有一部分你们先垫给员工,按社保赔付的,你们垫付多的员工才可以退给你们就是合理的!要看是你们垫付的还是实际应该给员工的,如果都属于员工的都不需要个退回!你自己看是哪一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