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增值税和所得税上都视同销售,我只是方便描述,有些老师要跟我较真用词,我知道视同销售只在增值税中有这个说法,但是我只是为了表述方便)

2.某企业为国家鼓励类高新技术企业(非科技型中小企业),2019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销售收入6000万元,租金收入120万元。(2)销售成本4000万元,缴纳增值税7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76.6万元。(3)销售费用800万元,其中广告费600万元。(4)管理费用6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0万元、研究新产品开发费用100万元。(5)财务费用100万元,其中向其他企业借款500万元,并按利率10%支付利息(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6%)。(6)营业外收入30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其中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向税务机关支付税款滞纳金2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款1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①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广告费用金额;②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③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财务费用;④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捐赠;⑤该企业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⑥该企业2019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赠送自产产品, 借 销售费用 113 (我对这个有疑问?是借这个科目吗?这个113可以税前扣除吗?) 贷 主营业务收入 100 贷 销项税额 13 借 主营业务成本 20 贷 库存商品 20 按照我的理解,企业所得税应该是 100-20=80做为应纳税所得额,来交企业所得税。 113会计上是费用,企业所得税上不能税前扣除。 对嘛?
企业赠送自产产品, 借 销售费用 113 (我对这个有疑问?是借这个科目吗?这个113可以税前扣除吗?) 贷 主营业务收入 100 贷 销项税额 13 借 主营业务成本 20 贷 库存商品 20 按照我的理解,企业所得税应该是 100-20=80做为应纳税所得额,来交企业所得税。 113会计上是费用,企业所得税上不能税前扣除。 对嘛?
老师 我司是销售机台的,在22年11月份签订销售合同113万,约定23年3月发货,22年12月份收到了113万,并开具发票113万,但我司原材料还未购买,机台还未开始做,暂估成本90万。 我司在22年的凭证如下: 借:银行存款113 贷:预收账款113 借:预收账款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借:主业务成本90 贷:库存商品90 借:主营业务收入100 贷:主营业务成本90 本年利润10 借:本年利润1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 23年实际发生成本95万,做账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5 贷:库存商品5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 汇算清缴前: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在贷方:5 所以应交所得税5*25%=1.25 请问老师这样的分录对吗
老师 我2022年年度有很多平销返利的业务 我账务处理是 借: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13 贷:预付账款 -113 现在主管说我这个业务处理有误 她说正确的账务是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应交税费 -进项税额转出 -13 贷:预付账款 -113 让我需要在企业所得税进行调增 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去调增 求老师解答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没有进销存系统,我现在想按订单核算成本,目前合同表里没有订单号,我是不是可以按照合同顺序自己内部编一个订单号,产品代码,还有采购材料再编物料代码,才好去核算成本呢?
老师,原材料领用多了,要怎么冲回?怎么做账呢?
计提的定存利息收入,所得税可以调减,在收到的年度一次性缴纳,请问这句话的描述正确么?如果不正确,怎么修改比较合适。
成品油企业25年9月之后不能用双抬头报关了么?双抬头报关的成品油模块不出现了么?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老师,长期股权投资,是不是只有上市公司或者大公司才有?
每个公司都有一个社保编号吗?
借方费用,贷方其他应付款,请问应付款增加还是减少了?
老师,驾校购入教练车,轿车记入固定资产哪个二级科目
请问老师,单位给车辆上的保险,中有一项取得的发票是:*保险服务*驾乘意外组合产品,需调增 么?属于商业保险么,给单位所有的车辆上的。
朴老师,电商的运费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来待摊吗?我公司是集团的电商公司,电商店铺的主体有的是我电商公司,大部分店铺主体是集团的工厂。25年1-6月所有的运费(包括集团工厂店铺所使用的运费)都是我电商公司付的(大部分运费都是工厂的,因为卖的好的店铺主体都是工厂)。快递公司开的也是我电商公司的发票。25年7-12月的运费全是工厂付的。所以我想2025年1-6不属于我电商公司的运费我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摊在25年7-12月里,没有摊完的甚至摊在26年,因为主体是电商的店铺量走的少,运费也用的少。电商公司25年7-12月就不用工厂把运费开在成本里了。
你好,借 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113 这个是没有问题 ,这个113可以按照15%内和广告费在税前扣除 贷 主营业务收入 100 贷 销项税额 13
哦,假设是广告性质的赞助赠送,那么企业总的来说,会计上的费用是20+13=33,这个费用,可以做为广宣费,按照限额税前扣除。 如果不是广告性质的赞助支持,那33的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老师,对嘛?
按照现行财税相关规定,存在下列情形, 1、如果是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照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扣除;
嗯嗯,我知道您说的条款的,您回答我是还是不是就行
是的, 2、如果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则交际应酬费属于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扣除; 3、如果赠送礼品给与本企业业务无关的个人则属于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不得扣除; 4、如属于企业促销活动的,可以全额予以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