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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售价和原材料中均不含有增值税,假定销售商品和原材料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甲公司2019年12月发生如下交易和事项:(1)12月28日,向丙公司销售原材料一批,价款为80万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2万元,为鼓励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丙公司于2020年2月3日付清了货款。请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2022-05-13 22:1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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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3 23:17

同学您好!分录如下: 12.28日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90.4 其他应收款 2 贷:其他业务收入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4 银行存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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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5-13 23:19

2.3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92.4 贷:应收账款 90.4 其他应收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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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wba2 追问 2022-05-13 23:39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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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5-14 08:10

不客气,很高兴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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