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就是需要去预缴,如果没有预缴的。税务局可以处理。一般是就是要求去补缴,然后缴纳滞纳金罚款之类
财税2016年36号文, 附件二营改增过渡政策第七部分,建筑服务第四条: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请问是以下意思吗? 一般计征时:1.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A 2.外地预交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B 3.最终本地申报:应纳税额(销项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预交税款
老师,关于企业所得税一般实行汇总纳税(总公司合并纳税),但如果设立的是“跨省市总分机构”及“二级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应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件要求,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总分机构统一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的地方分享部分中,25%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间进行分配。由总机构(总公司)统一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分别由总机构(总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上面这段话中的一般实行总公司合并,与后面的但是的内容,区别是什么?
第十二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 6 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未按照本办法缴纳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问 这个文件怎么理解?
18.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A.1B.3C.6D.9
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在哪里开具发票? (1)一般纳税人只能自行开票。 (2)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劳务发生地申请代开发票。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6 号: 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 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 票。 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 第九条 小规模纳税人跨具(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 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由 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请问哈,目前这个政策还适用吗?有新的政策出来吗?
老师我想问下,铁路电子客票是计算抵扣还是勾选抵扣啊
请以一笔分录书写社保分录。包括计提和发放。
求出经济订货批量95件,第二问里,求每年与批量相关的存货总成本,怎么求,我把95带进去,左右两边结果不一样啊
求社保分录,顺带工资已发放。
游泳馆(公司制),客户充卡的收入客户微信转到了法人微信上,可以这么操作吗?正常应该怎么操作
不交个税,可以不用申报吧
A公司销售10件货物给B公司,在A公司的账面价100,销售价120。B公司第一年对外销售7件。第一年末存货公允价值为11元/件。 B公司第二年在销售2件。第二年末存货公允价值8元/件。考虑所得税,所得税税率25%。第一年的合并报表处理,以及第二年的合并报表处理。
企业买了茶叶招待,如何进行账务和税务处理
@董孝彬老师,请问在线吗
请问,我是一个一般纳税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公司,平时的销售业务实际情况是,收入先到第三方账户,其中开普票会开给不同的公司,我公司收款需要从第三方平台提现,第三方公司会转到我公司账户,销售分录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