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借预计负债1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0 贷应付账款300 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3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5 借应交所得税300×0.25=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5 借未分配利润200+25-75=1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50 借所得税费用3000×0.25-200×0.25=700 贷应交所得税700

甲公司因违约于2x17年12月被乙公司告上法庭。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赔偿其160万元。2x17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甲公司按或有事项会计准则对该诉讼事项确认预计负债100万元。2x18年3月10日,经法院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120万元。甲、乙双方均服从判决。判决当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赔偿款120万元。甲、乙两公司20x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x18年4月10日完成(假定该项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公司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次年3月31日,所得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不再作其他分配,调整事项按税法规定均可调整应缴纳的所得税。 根据题目要求作出计算和会计分录
某上市公司按季预交企业所得税(税率25%)。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公司当年发生诉讼,预计赔偿对方100万元,并计入“营业外支出”和“预计负债”;次年3月15日法院判决,该官司需赔偿对方300万元,假定该事项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当年四个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共计653.5万元。公司于次年4月15日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次年4月30日对外公告财务报告。 应该交多少所得税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合同,合同中订明甲公司应在2017年8月销售给乙公司一批物资。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乙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2017年12月,乙公司将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赔偿450万元。2017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甲公司按或有事项准则对该诉讼事项确认预计负债300万元。2018年2月10日,经法院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400万元,甲、乙双方均服从判决。判决当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赔偿款400万元。甲、乙两公司201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均在2018年3月20日完成(假定该项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不允许在预计时税前抵扣,只有在损失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抵扣)。公司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3月26日,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无其他利润分配,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编制甲公司的会计分录
3.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x21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x22年3月31日,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x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1000万元。2x22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作出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6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不考虑其他因素,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导致甲公司2x21年度未分配利润增加()万元。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供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在2022年6月供应给乙公司一批货物。甲公司因为严重违约于2022年11月被乙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该诉讼案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已于2022年12月31日确认与该诉讼案有关的预计负债100万元。2023年2月20日,经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賠偿乙公司经济损失150万元,甲公司不再上诉,赔偿款尚未支付。按照税法规定,如有证据表明资产已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时,才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相关的损失,企业预计的负债所产生的损失不能在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本年度除上述预计的负债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顾。甲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23年3月20日。甲公司所得税的计理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并于2023年2月15日完成了202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要求:(1)判断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性质。(2)作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所有账务处理。尽快,拜托了
老师,原材料领用多了,要怎么冲回?怎么做账呢?
计提的定存利息收入,所得税可以调减,在收到的年度一次性缴纳,请问这句话的描述正确么?如果不正确,怎么修改比较合适。
成品油企业25年9月之后不能用双抬头报关了么?双抬头报关的成品油模块不出现了么?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老师,长期股权投资,是不是只有上市公司或者大公司才有?
每个公司都有一个社保编号吗?
借方费用,贷方其他应付款,请问应付款增加还是减少了?
老师,驾校购入教练车,轿车记入固定资产哪个二级科目
请问老师,单位给车辆上的保险,中有一项取得的发票是:*保险服务*驾乘意外组合产品,需调增 么?属于商业保险么,给单位所有的车辆上的。
朴老师,电商的运费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来待摊吗?我公司是集团的电商公司,电商店铺的主体有的是我电商公司,大部分店铺主体是集团的工厂。25年1-6月所有的运费(包括集团工厂店铺所使用的运费)都是我电商公司付的(大部分运费都是工厂的,因为卖的好的店铺主体都是工厂)。快递公司开的也是我电商公司的发票。25年7-12月的运费全是工厂付的。所以我想2025年1-6不属于我电商公司的运费我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摊在25年7-12月里,没有摊完的甚至摊在26年,因为主体是电商的店铺量走的少,运费也用的少。电商公司25年7-12月就不用工厂把运费开在成本里了。
哪些客票抵扣必须要公司抬头,哪些可以按个人抬头
你好同学,应补交所得税=(3000+100-300)*25%- 65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