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借,应收票据56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 贷,应交税费一应增一销项65000

诚然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发生有关应收票据的经济业务如下1月5日,向B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售价3万元,增值税率为13%,收到经B公司承兑的为期2个月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2.3月5日,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到期,B公司履约付款,票款收存银行。3.根据上述资料,假设票据到期,B公司无力支付票款4.4月30日,向C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售价20万元,增值税为26000元,收到购货方C公司交来经其开户银行承兑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据期限为6个月。5.8月31日,该企业因急需资金周转,将上述C公司交来银行承兑汇票到其开户银行贴现,贴现年利率为8%,贴现期按实际天数(“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计算此项票据贴现银行不附追索权,贴现得款收存银行。6向A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售价6万元,增值税为7800元,共计67800元。取得期限为3个月的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日期为9月1日,票面年利率为6%。7.向D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售价4万元,增值税为5200元。共计45200元,取得期限60天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出票日期为10月5日,票面年利率为6%
业务核算题 [资料]诚然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发生有关应收票据的经济业务如下, 1.1月5日,向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售价3万元增值税率为13%,收到经公司承兑的为期2个月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 2.3月5日、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到期B公司履约付款,票款收存银行。 3.根据上述资料,假设票据到期,B公司无力支付票款 4、4月30日。向C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售价20万元增值税为26000元,收到购1方公司交来经其开户银行承兑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据期限为6个月 5.8月31日,该企业急需资金周转将司来银行承兑汇票到其开户银贴现、贴现年利率为8%,贴现期按实际天数(“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计此项票据贴现银行不附迫索权,贴现得款收存银行。 6.向A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售价6万元,增值税为7800元,共计67800元。取得期限为3个月的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日期为9月1日,票面年利率为6%。 7.向D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售价4万元,增值税为5200元。共计45200元,取得期限60天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出票日期为10月5日,票面年利率为6%。 8.12月1日,上述向公司销售产品所收的银行承兑汇票期,企业收回款项,面值67800元,面值与应计利息(3 个月,年利率6%)一并转存银行。 9.12月4日,向D公司销售产品的面值45200元,期限为60天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 D公司无力偿还票款。 10.公司将持有的账面价值为11700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货款为12000元,增值税为1560元的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差价款以存款支付;材料验收入库。 11.公司一张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为B公司),贴现时面值为7万元,贴现利息3000元,贴现得款67000元。现票据到期,付款人无力付款,此项票据贴现银行附追索权。该票据款银行从本公司账户予以扣回。 12.如果上述已贴现票据到期,付款人无力付款,本公司银行存款余额只有1000元不足扣除上述票据款。 13.公司欠本公司项购货款48000元经协商C公司以一张银行承兑的不带息商业
向TF公司销售森林产品4000件,每件不含税售价为50元,商品已发出货,税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期限为一个月同时签发转账支票支付所售商品的运输费9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9%。分录
企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向楚楚公司销售工位001共5000件,不含税单价100元/件,增值税税率13%,收到A市楚楚服装贸易有限公司签发的期限为2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
企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向楚楚公司销售工位001共5000件,不含税单价100元/件,增值税税率13%,收到A市楚楚服装贸易有限公司签发的期限为2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
老师,有个客户突然走了,公司需要注销,他是小规模公司,是2021年成立的,他这些年有开票出去,没有成本票回来,利润有160多万,请问这种注销的话是需要补很多税吗?
采矿权直接转让VS公司股权转让哪个更划算
老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有啥区别
老师,是金店,期初建账怎么建呢?需要知道哪些数?有一个总公司,底下三个分店,总公司采购给各个店调拨,我需要建4套账
老师,1个外国客户,汇美元时钱打入到我们的外币户,汇港元时钱打入到我们的人民币户,应收是不是设2个,一个是收美元的一个是收港元的?
矿权过户,从一个公司转到另一个公司,要交哪些税
老师,个体工商户查账征收,就和小规模公司一样做账了是吗?
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项商品,合同价款为2000元。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1个月之后交付,只有当A、B两项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2000元的合同对价。假定A商品和B商品构成两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即转移给客户,分摊至A商品和B商品的交易价格分别是400元和1600元。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纳税义务于取得收款权时产生。 要求:对做甲公司相应的账务处理。
老师,二手车经销公司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及增值税计算有什么要点
老师,是金店,期初建账怎么建呢?需要知道哪些数?有一个总公司,底下三个分店,总公司采购给各个店调拨,我需要建4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