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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某集团由南京母公司和两家子公司甲与乙组成。2019年总公司本部实现利润100万元,子公司甲实现利润10万元,子公司乙亏损15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如果甲和乙不是子公司,而是分公司,则整体税负为多少

2022-05-27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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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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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 11:35

如果甲和乙不是子公司,而是分公司,则整体利润总额=100%2B10-15=95万。 整体企业所得税=95*25%=2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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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甲和乙不是子公司,而是分公司,则整体利润总额=100%2B10-15=95万。 整体企业所得税=95*25%=23.75万元
2022-05-27
您好,若总分公司,不考虑纳税调整,则应纳企业所得税=(100+10-15)*25%=23.75万元
2020-09-13
你好,同学 母子公司企业所得税=(100+10)*0.25=27.5万元 若总分公司,汇总交税,则应纳企业所得税=(100+10-15)*25%=23.75万元
2022-06-03
同学你好,A集团可以把母子公司形式改为总分公司形式 总分公司的利润可以汇总纳税,那么乙分公司的亏损可以抵减总公司和甲分公司的利润,最终整个A集团的利润就是3300万元,比母子公司形式的3800万元要少。
2021-11-29
一、作为独立法人实体(子公司) 作为独立法人实体,乙公司将独立承担税务责任。在其成立初期,预计会连续两年出现亏损,第一年亏损400万元,第二年亏损100万元。这些亏损可以在未来的盈利年度中进行弥补,但需要注意的是,亏损弥补的期限通常有限制。 从第三年开始,乙公司预计每年盈利600万元。这些盈利将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纳税。在考虑折现率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对乙公司未来的盈利进行折现,以计算其现值。 二、作为甲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 作为甲公司的分支机构,乙公司的盈亏将直接纳入甲公司的合并报表中。这意味着乙公司初期的亏损将直接减少甲公司的应税利润,从而降低甲公司的整体税负。从第三年开始,乙公司的盈利也将直接增加甲公司的应税利润。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考虑甲公司整体的税务状况,以及乙公司盈亏对甲公司税负的影响。特别是,如果甲公司在其他地区的分支机构或业务也有盈利或亏损,那么整体的税务筹划将更为复杂。 三、纳税筹划分析 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亏损弥补期限:作为子公司,乙公司的亏损弥补期限可能有限制,而作为分公司,其亏损可以直接在甲公司的合并报表中体现,没有弥补期限的限制。 2.资金流和现金流:作为子公司,乙公司可能需要独立承担税务责任,这可能对其资金流和现金流产生影响。而作为分公司,其税务责任由甲公司承担,可能更有利于资金的管理和调度。 3.整体税务优化:如果甲公司在其他地区的业务也有盈利或亏损,那么通过合理的组织结构设计,可以实现整体税务的优化。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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