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自产的餐桌用于捐赠视同销售,需要确认收入,结转成本。销售的增值税=不含税销项税额×适用税率,而进项税额的扣除是在采购时按原材料的不含税采购成本计算的进项税额。对外捐赠只是计算销项税额,不能扣除成本

2021年9月,通过市民政局向希望小学捐赠一批自产桌椅,该批桌椅成本价为50万元,不含税市场售价为60万元。 纳税调整明细如下: 第一步:自产产品对外捐赠视同销售纳税调增=60-50=10万元; 第二步:税法上的捐赠支出60+60×13%=67.8万元>会计上的捐赠支出50+60×13%=57.8万元,纳税调减10万元; 第三步:税法上的捐赠支出67.8万元>捐赠限额337.35×12%=40.48万元,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纳税调增=67.8-40.48=27.32万元; 这个自产产品捐赠出去,会涉及到哪些会计分录?最后个为什么调增呢,只是税法上认可也不是实际上扣除的67.8呀?
第三节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2一15】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某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已知上月留抵税额为1万元,除注明外,相关票据本月认证相符,要求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1)销售A产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 价款5万元,同时收取送货运费0.2(含增值税价格,与销售货物不能分别核算)万元。 (2)销售B产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注明金额3万 元,因购货方提前20天付款,给予购货方5%的销售折扣。 (3)将本厂生产的A产品100件作为福利发 放给职工,A产品每件不含税售价0.1万元; 又将新研制的C产品50件无偿赠送客户,C 产品无同类市场销售价格,每件成本0.2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
某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率13%,2021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入免税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金额20000元,扣除率9%,款项未付。 (2)进口汽车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到岸价100000元,关税税率20%,消费税率10%,增值税率13%。所有款项均已支付。 (3)客户逾期未退还包装物,将上期已收取的押金45200元没收。 (4)公司将外购的原材料一批用于职工福利,该材料成本为120000元,其进项税率为13%。 (5)公司将B产品一批用于投资,按公司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计算,不含税价款为80000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60000元,增值税率为13%。 (6)公司将自产产品一批赠送给有关单位;该产品按市价计算,不含税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率为13%,该批产品成本为80000元。 要求:编写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二)某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率13%,2021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1)购入免税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金额20000元,扣除率9%,款项未付。(2)进口汽车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到岸价100000元,关税税率20%,消费税率10%,增值税率13%。所有款项均已支付。(3)客户逾期未退还包装物,将上期已收取的押金45200元没收。(4)公司将外购的原材料一批用于职工福利,该材料成本为120000元,其进项税率为13%。(5)公司将B产品一批用于投资,按公司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计算,不含税价款为80000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60000元,增值税率为13%。(6)公司将自产产品一批赠送给有关单位;该产品按市价计算,不含税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率为13%,该批产品成本为80000元。要求:编写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18分)
老师您好,请问将自产的餐桌赠送给养老院,该餐桌生产成本为16000元,饭桌的不含税销售额是20000元,为什么计算增值税的时候不能扣除成本?
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吗?
可以抵扣,但你理解的不对,进项税额不是用变产成品的成本计算。增值税作为链条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在采购原材料用于生产餐桌时已经扣过了。现在说的是销售环节,涉及的是销项税额
明白了 谢谢老师
好的好的,不用客气
老师您好,我觉得你讲的很清楚,我给你另一个问题的打赏啦~还有个问题请问为什么生产并销售是作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呢?像委托加工,进口我能够理解,我都是付款方,我承担了消费税,那生产并销售是对方买,对方承担了消费税啊,,我只是起到了代收代缴的作用?怎么能算纳税人呢?哪里理解有问题
你好,消费税和增值税不一样,消费税是单一环节税,大部分消费税是在生产销售环节纳税,只有个别的在批发或零售环节纳税,例如卷烟批发环节加征,金银珠宝在零售环节纳税。对于生产销售环节纳税的,在销售时就需要缴纳消费税,纳税人是生产销售方。 对于消费税,你要搞明白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即在哪一步骤纳税。它和增值税不一样,不能用增值税的思维方式看消费税
但这个生产销售方不是起到一个代收代缴的角色么?这也算纳税人吗
不是的哦,生产销售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人,代扣代缴的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委托加工的受托方。举例。甲将烟丝给乙委托加工成卷烟,消费税的纳税人是甲,而乙是代扣代缴方
这点确实没太搞懂,我生产完销售给别人,是销售方,那不是对方承担了相应的消费税吗?我为啥是纳税人
你没有搞明白纳税人和负税人,纳税人是负责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但负税人是最终承担税收的最终消费者。纳税人一般是企业,而负税人一般是最终消费者。国家不能找每个人征税,不现实,也做不到全面管控,所以纳税环节一般是前置。对于不同的税,在不同的环节由企业缴纳。例如销售小汽车,最后承担消费税的是最终买车的个人,而纳税人是汽车生产企业。这么说能理解吗
嗯,自己在琢磨琢磨,谢谢老师
不用客气,自己消化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