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你好哦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这个C选项是属于合同法的无效情形。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选择BCDE
2022-09-23
1、单选李女士是一家公司雇员,2019年12月取得当月工资9500元,取得年终奖48000元,无其它收入。1-11月累计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10000元,累计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8480元。假设不考虑基本减除费用外的其他扣除项目,下列选项中对其次月申报期应纳税额计算错误的阐述错误的是()。A)李女士可以选择是否将其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B)如果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次月申报期应纳税额为4590元C)如果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次月申报期应纳税额为7100元D)李女士可以在汇算清缴期申请退税2150元
因为他并入综合所得后,税率就出啦了
可以有c的详细解析吗,太懵了
(110000%2B48000-60000)*10%-2520=7280 所以这样正好是错的了
当月工资不计算进去吗,它不是记入当年综合所得
算的四全部的工资的,12个月的合计
这样的话c是错的,d也是错的,为什么选d啊
D没错啊,再减去已经预交的,就可以了
d的答案不应该是申请退税250,纳入综合所得的话
什么意思呢啊?请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