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同学,你的问题是什么

星海公司2020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8 25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2020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的差异有:(1)本年会计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为84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 080万元;(2)向关联企业提供现金捐赠750万元;(3)期末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50万元;(4)应付违反环保法规定罚款390万元;(5)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30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要求(以万元为单位):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当期应交所得税。 (2)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 (3)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
星海公司2020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825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2020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的差异有:(1)本年会计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为84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080万元;(2)向关联企业提供现金捐赠750万元;(3)期末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50万元;(4)应付违反环保法规定罚款390万元;(5)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30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要求(以万元为单位):(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当期应交所得税。(2)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3)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关分录。
2×18年1月1日,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为400万元,其中,因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为6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为200万元。2×18年度,华联公司发生下列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存在差别的交易和事项: (1)本年会计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为56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为720万元。 (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 (3)期末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00万元。 (4)期末确认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40万元。 (5)当期支付产品保修费用100万元,前期已对产品保修费用计提了预计负债。 (6)违反环保法有关规定支付罚款260万元。 (7)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各20元 问题:第(7)存货跌价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是可抵扣吗,为什么是调增了应纳税所得额
原题:2×18年1月1日,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为400万元,其中,因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为6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为200万元。2×18年度,华联公司发生下列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存在差别的交易和事项: (1)本年会计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为56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为720万元。 (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 (3)期末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00万元。 (4)期末确认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40万元。 (5)当期支付产品保修费用100万元,前期已对产品保修费用计提了预计负债。 (6)违反环保法有关规定支付罚款260万元。 (7)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各20元 问题:第(7)存货跌价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是可抵扣吗,为什么是调增了应纳税所得额
(一)宏天公司2018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8000万元,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联负债年初金额为3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金额为18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为25%。当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的差期加(1)罚没支出100万元;(2)国债利息收入80万元;(3)本期存货计提跌价准备300万元;(4)本年会计计提折旧600万元,按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为720万元(5)向关联企业提供现金捐赠500万元。(6)期末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00万元(7)当期支付产品保修费用200万元,已预提
老师,建筑企业开具不征税发票,还是需要缴纳2%增值税嘛
金属制品增值税税负率多少合适 所得税税负率多少合适
总分公司性质,目前公司业务都在分公司,总公司不产生业务,但总分公司都需要申报增值税报表、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报表,目前企业所得税报表是汇总到总公司申报的,增值税报表没有办理汇总手续,那么总公司增值税报表和财务报表是否可以填零还是要跟着分公司一样的数据填报。
老师,如果前11个利润只有100w,,但12月份调账后有400w,这样有风险吗
社保基数申报年度工资是按照个税系统里的所属期25.1-12月的累积收入除以12取数吗,如果该员工只上了两个月班就合计➗2这样算对吗?
金税四期各项财务数据比例是多少?什么比例范围内不回去预警
社保基数月均工资是按照个税申报系统里的25.1-12月属期的合计数除以12吗
关于社保基数:每一年我们都是按照上一年度个税系统里完整年度属期工资申报的,因为都是次月发放,比如说:属期25.1-12月实际就是24.12-25.11月的工资,但是发放月是25.1-12月,您能理解吧?社保基数就是按照这个算的申报,会计成本也是按照这个全部计入25年度的,25.12月的工资就记入了26年度了,我就想问下,这个有什么大问题?也不存在虚假申报,就是一直都是这么申报的,完整的12个月的工资算的月均呀,税务对比数据不也是跟个税系统比对吗?
刚入职一家一般纳税人工厂,需要老师指导一下做账和报税流程,新工厂1月份做零申报
老师,我公司托养B公司的怀孕羊,托养3年,每年支付管理费,3年后还托养时,同等的怀孕母羊,这个怎么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