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五月份发下去的

公司银行账户的利息收入,做帐分录是?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卖餐费在校学生免税的,有销售货款,货物销售是有税率,这部分卖货的可以用进货税率抵扣销项税吗?这里是不是混合销售吗?我搞不懂混合销售的概念
请问一般纳税人,新公司,如何开展财务工作?
请问什么是负税率,如何计算来的
请问老师,挂靠别人家,因为对方没钱,我们着急付款给供应商,然后借给对方100万,最后算回款,是不是收入减掉成本,然后再加上这100万借款是对方应该给我们的钱
就是我们公司收到了一个承银行承兑汇票,但是这个银行承兑汇票是上一个公司给我们的。但是这个汇票上面没有上一个公司的名称,什么没他的信息都没有。然后这个银行承兑汇票是不是不正规呀?
出口退税的流程以及出口退税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暂估入库材料时多点了100个,实际收到发票才发现,怎么做账务处理?
出口退税第二笔退税是不是就完全是线上电子税务局操作了呢?税务局全程直接线上审核,不需要像第一次那么麻烦了吧
如果本月我们公司社保医保都申报了,但没缴费,下个月月初再缴可以吗?会有什么后果?
个税申报在每月15号 如果我15号工资没核算出来 可不可以按4月工资表申报个税 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就是15号还没发工资
你好 五月份发4月份的工资 就是这么做的
比如我在6月15号之前已经定稿了5月的工资 那我就在6月申报个税就以5月工资表申报是吗
你好,发工资的次月才申报个税,你计提的工资还没有发放,不用申报。
可我6月份已经发放了5月的工资了呀
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次月15日内办理申报。 2、如果扣缴单位前期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存在“当月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当月申报并缴纳”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将扣缴申报期限调整为支付所得的月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扣缴申报。 3、如果没有按照税法规定期限申报,当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及专项附加扣除实施时,扣缴单位申报期限有差异,就会产生数据归集交叉,对纳税人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所影响。
看下这个规定,你能看懂吗?上面写的大体的意思就是发工资的次月才申报个税,你六月份申报的是五月份发下去的。
老师的意思就是说6月份申报的是5月份发下去的 也就是4月的工资吗
因为我公司是4月成立 5月招人的 那我6月份申报个税是按零申报吗
是的 对的是这么做的
好的 谢谢老师
不用客气 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