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债权人:规定 第一百七十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一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三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一百七十六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保护交易安全: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五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这些法律规定,通过明确产权的转让时间,转让方式来起作用的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中保护交易安全和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条例分别有哪些
合同法中保护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利益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多选题(共5题,15.0分)26.(3.0分)I.《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强调了()。A关于文本管理和格式条款的内容B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C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D金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渊源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国际条约和协定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 B.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制定法,不包括判例法 C.自治州和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D.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法律,其作出的法律解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正确答案 : A,B,D 【知识点】法律渊源 答案解析 : 选项C:自治州和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问题:请问A选项为什么对?麻烦老师解答一下,谢谢老师。
老师可以讲一下这道题吗?不懂CD两个的区别可以举一个例子吗? 题目12.[多]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表决的下列事项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的有( )。 A.通过重整计划 B.通过和解协议 C.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老师,巳经做了几年的账,现在整改加二级科目怎样操作?
老师您好,有个老板朋友将自己的车放到我们公司,由我们代出租,老板的朋友不给我们开发票,我要给他报个税,但是老板说,他朋友租车给我们的这笔钱,不计入我们自己公司的成本,所以也不让给他报个税,请问这样可以吗?
老师,经营所得税合伙人分配比例更新失败怎么解决?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涉税主体人变更,投资人信息里面也填了,但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还是更新不过来,怎么办?
对,没给打款,后来把款打到另一个公司账户
你好我是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土豆和苹果,开票是开的免税的是吗,报税时,开了10万的票是填在那一栏呢,企业所得税还是利润在300万以内都是5个点吗,还是企业所得也是免得呀
我公司是农业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6000元,所得税的减免那个表(农林木项目的所得税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可以填吗?应该填多少?
老师,驾驶证考试中心收取的如科三模拟费应该选什么税务编码?
老师!开出发票收到的是现金,怎么办?正常做账可以吗?
税务师报名补报名也是可以的,是嘛
税收金额不是取两者小的么?这个公式是啥意思?也听不懂这几个项的意思 “税收金额”=实际发生额-本年支付上年计提且在上年度汇算清缴列支部分+本年计提且已在本年度汇算清缴前支付金额
这个不是物权法的吗是民事法律制度的吗
你好,物权法属于民事法律制度
那破产法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法律规定有什么都老师
你好同学,这个属于新问题。,请重新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