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8年就是一般纳税人吗?如果是的话是这么做的。
老师 加计抵减政策中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这个占比是用前12个月的收入来计算吗? 比如2021年报12月增值税的时候,这个占比是看企业 2019年11月到2020年11月的收入来计算吗?
老师好 咨询下 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行业的企业,就是取得四个服务行业的销售额占其总体销售额(服务销售额 其他销售额【如销售货物的销售额等】)的比例超过50%,才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政策。 这个50%的占比是指全年收入占比,还是按月收入的占比? 比如2020年1月成立的,是按照2020年全年的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全年收入合计数来算吗? 那如果2020年7月成立的呢,是按照2020年7-12月(6个月)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2020年7-12月(6个月)总收入合计数来算吗?还是按照2020年7-2021年6月(跨年的全年)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2020年7-2021年6月(跨年的全年)总收入合计数来算? 麻烦老师解答下
老师,你好,2018年11月成立的企业,用于判断是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销售额占比计算期可以算2021年全年吗?如果21年全年四项服务收入占比 超过全年收入50%,是不是就满足加计抵减政策呢‘’
老师您好!请问加计抵减还怎样理解的呢?公司是信息技术服务业,2021年四项服务销售额没有超过全部销售额的50%,只有2022年6月份符合要求,老师六月份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呢?
2023年加计抵减政策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请您对照上述政策文件规定,自主判断是否适用对应优惠政策。同时,我们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上述公告所称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简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老师,帮忙解释下,我看不懂意思…
老师。一般纳税人,快递文件开具专票可以抵扣吗?
老师,企业6月没有污染物监测设备,可否使用5月监测数据,如果不可以如何计算环保税
个人出租房租给公司,公司需要发票,然后个人需要去税局代开发票,需要缴纳哪些税?纳税的话,是个人去税局代开发票的时候缴纳的吗?
个人楼房出租,年租金1万4,税务局代开发票时需要缴纳多少税费
老师,像下面这些经营范围能开营销推广服务费发票么?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老师,我们有一批模具,有110万,我们的成本很大,现在老板问了我一个问题,这个模具 我们是让供应商开模具材料给我们,还是开模具成品的发票给我们,如果开模具材料的发票,我怎么做账呢
请问外贸出口一般纳税人,取得了采购普通发票,这种情况也需要在退税系统申报出口明细和采购明细吗?该条会自动生成免税吗
银行支取手续费:分录:借:财务费用-手续费-10(在财务软件上面用负的表示) 贷:银行存款-某某银行10 对吗老师?借贷不相等了
老师,您好,请问下关于固定资产的政府补助都是进递延收益吗?
老师有没有excel的安装包,有数据透视表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