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8年就是一般纳税人吗?如果是的话是这么做的。

老师 加计抵减政策中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这个占比是用前12个月的收入来计算吗? 比如2021年报12月增值税的时候,这个占比是看企业 2019年11月到2020年11月的收入来计算吗?
老师好 咨询下 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行业的企业,就是取得四个服务行业的销售额占其总体销售额(服务销售额 其他销售额【如销售货物的销售额等】)的比例超过50%,才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政策。 这个50%的占比是指全年收入占比,还是按月收入的占比? 比如2020年1月成立的,是按照2020年全年的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全年收入合计数来算吗? 那如果2020年7月成立的呢,是按照2020年7-12月(6个月)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2020年7-12月(6个月)总收入合计数来算吗?还是按照2020年7-2021年6月(跨年的全年)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2020年7-2021年6月(跨年的全年)总收入合计数来算? 麻烦老师解答下
老师,你好,2018年11月成立的企业,用于判断是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销售额占比计算期可以算2021年全年吗?如果21年全年四项服务收入占比 超过全年收入50%,是不是就满足加计抵减政策呢‘’
老师您好!请问加计抵减还怎样理解的呢?公司是信息技术服务业,2021年四项服务销售额没有超过全部销售额的50%,只有2022年6月份符合要求,老师六月份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呢?
2023年加计抵减政策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请您对照上述政策文件规定,自主判断是否适用对应优惠政策。同时,我们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上述公告所称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简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老师,帮忙解释下,我看不懂意思…
老师,我们是建筑公司,关于残疾人保证金,我们2024年11月29日已申报所属期为2024年全年的残保金申报表,正常情况下2024年所属期的残保金应该是在次年3至11月申报是吗?
老师,请问开出的外经证能作废吗?
街道办事处把一栋房子转让给了一个民营非营利的康宁医院,街道办事处涉及申报缴纳那些税呢?怎么计算呢?
老师今年我们没有收入工资没有调整,年终奖可以继续发吗?工资发四个人,大约一万左右平均
老师 ,好!请问客户抹零的应收账款 应计入哪个科目?
小规模在升为一般纳税人之前取得的专票,在升为一般纳税人以后可以抵扣吗
8月去外地出差,11月部分发票住宿费和餐费,还可以入账做差旅费吗?
你好老师,公司在南昌有个项目大概有1190万,合同是甲方和品牌直签,甲方不允许我们代理商直签,但是我们在做,现在工程接近尾声,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一、我们和品牌签了安装服务合同,金额大概有400万,这400万要开给品牌我们要开9个点的安装服务票,但这400万里(包含了五金,材料,安装,利润等都在这里)那针对我们开出去的票,我们进项票要怎么开进来?按什么要求开进?是否可以把我们在做的其他工地项目拿回来的安装票用进去?开进来的安装票做成本怎么做,每个合同项目最多能进多少安装票?做抵扣怎么抵扣?安装服务这一块从专业的角度给个建议,如何在合规情况下费用最低?
老师,新物流公司,建筑公司分别是三个老板,但建筑公司的项目上有很多费用都是从物流公司付款,现在有笔机械租赁费也要从物流公司付款,这怎么处理才合适,建筑公司还不能正常付款
车辆转移印花税率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