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8年就是一般纳税人吗?如果是的话是这么做的。
老师 加计抵减政策中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这个占比是用前12个月的收入来计算吗? 比如2021年报12月增值税的时候,这个占比是看企业 2019年11月到2020年11月的收入来计算吗?
老师好 咨询下 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行业的企业,就是取得四个服务行业的销售额占其总体销售额(服务销售额 其他销售额【如销售货物的销售额等】)的比例超过50%,才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政策。 这个50%的占比是指全年收入占比,还是按月收入的占比? 比如2020年1月成立的,是按照2020年全年的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全年收入合计数来算吗? 那如果2020年7月成立的呢,是按照2020年7-12月(6个月)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2020年7-12月(6个月)总收入合计数来算吗?还是按照2020年7-2021年6月(跨年的全年)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2020年7-2021年6月(跨年的全年)总收入合计数来算? 麻烦老师解答下
老师,你好,2018年11月成立的企业,用于判断是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销售额占比计算期可以算2021年全年吗?如果21年全年四项服务收入占比 超过全年收入50%,是不是就满足加计抵减政策呢‘’
老师您好!请问加计抵减还怎样理解的呢?公司是信息技术服务业,2021年四项服务销售额没有超过全部销售额的50%,只有2022年6月份符合要求,老师六月份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呢?
2023年加计抵减政策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请您对照上述政策文件规定,自主判断是否适用对应优惠政策。同时,我们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上述公告所称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简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老师,帮忙解释下,我看不懂意思…
老师,库存现金有分分钱,这个怎么调整,实际上没有,上次给商家付款少给了些分分钱。
老师,现在新开的有限公司,认缴后实缴期限是多长
进口综合税率,是包含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了吗? 例如进口手表2万
老师,餐饮公司从一月开始没经营了,股东也没有让办停业,他们说合适的时候还要经营,已经报了两期0申报,这期还能0申报吗
小规模减免税分录怎么处理
老师,这种小型机械也要做固定资产吗?除了固定资产还可以做什么?
老师,发票开的是会议费凭证后边应该附什么完整资料?还有机票发票备注栏应勾选哪些项目,比如订单号还有哪些
2.某数控设备购建于2019年12月30日,账面原值为150万元,经调查分析得到以下有关资料:1)2019-2023年该类设备的定基价格指数分别为105%、110%、108%、115%、110%。2)该设备的数控系统损坏,估计修复费用为15万元。3)该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为15年。现评估该设备2023年12月30日的市场价值。
老师个体户核定征收分几种计算呢
餐饮企业申报增值税收入是否可以扣除平台抽成后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