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8年就是一般纳税人吗?如果是的话是这么做的。

老师好,2019年 39号文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财税〔2016〕36号文中的 现代服务中包含商务辅助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包含物业管理。 请问老师,物业公司从2022年1月起适用进项税加计抵减的政策吗?谢谢!
老师,你好,2018年11月成立的企业,用于判断是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销售额占比计算期可以算2021年全年吗?如果21年全年四项服务收入占比 超过全年收入50%,是不是就满足加计抵减政策呢‘’
老师您好!请问加计抵减还怎样理解的呢?公司是信息技术服务业,2021年四项服务销售额没有超过全部销售额的50%,只有2022年6月份符合要求,老师六月份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呢?
我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制造业,但将厂房出租,执照有租赁服务。 去年电子税务局提示我司符合享受加计抵减10%政策。我司没有享受。 于是我将2019.4月起—2021.12月的进项,补计提了.提交2019.2020.2021的加计抵减声明也都通过了。 2022年3月份专管员给我打电话,意思我是制造业怎么享受服务业的加计抵减政策,于是我找专管员,提供我司没有任何制造业务,纯厂房租赁,占公司全部收入的80%-95%. 专管员让我更改了行业为服务业。 我是22.年3月更改的服务业。那么我想问: 1.是不是按照实际业务判断,我司租赁业务占比80%.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可以享受2019.4-2022.12月的10%?还是说只能享受“更改行业”后的2022.4月—12月的部分? 2.现在税局没有质疑我的加计抵减,我担心后期会不会再说我们不符合,多抵减了,再罚款?
2023年加计抵减政策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请您对照上述政策文件规定,自主判断是否适用对应优惠政策。同时,我们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上述公告所称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简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老师,帮忙解释下,我看不懂意思…
个人付款,但是要求开公司抬头,实际发生业务也是跟公司合作,可以开吗?
个人付款,但是要求开公司抬头,实际发生业务也是跟公司合作,可以开吗?
猪肉牛肉和鸡蛋在商品流通环节销售是不征征增值税的,那么开发票上面税率是填免税还是零税率?
老师,小规模企业如果季度收入超过90万会强制变成一般纳税人嘛?
老师 您好 我目前是待业状态,因为身体原因休息了大概得快两年了。之前有过一年私募基金代理记账会计助理的经验,有初级会计证,但是现在也快忘没了。我打算学完四十期去找工作,准备往成本方向发展,之后也想走财务bp。请问这两个方向冲突吗?我要是往此方面准备,现阶段我把重点放在哪里呢,学习过程中要注意什么呢,后续我还要报什么课程吗?
老师,业务招待费超出限额部份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吗?
老师,这个月开票金额为5168636.32,税额为769574.52 ,税负率为3%,需要勾选多少进项发票
老师,想问一下就是,比如装修一个办公室,老板出资了200万,然后这个款项用来装修买了各种物品,这个怎么做分录了
老师,我的其他应付款都报表死活对不上咋办啊[流泪]
老师,我这有三个门店,我三个门店现在都是个体执照,名字不同,法人不同,经营范围一致,我想了解下注册小规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执照我应该怎么用这个执照运营这三家门店最合理,我不懂这个企业执照,有什么说法吗?我注册资本就想做最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