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11593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731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133380 未实现融资收益 252900 每年年末 借:银行存款 386480 贷: 应收账款 38648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84300 贷:财务费用 84300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4446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44460

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 销售F商品5件,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600000 元,该批商品的现销价格为5346000元,实际 利率为6%,增值税率13%。合同规定分三次 收款,收款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总成本为 4200000元;甲公司在各收款日均收取货款 2260000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做 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会计分 录。
某公司2020年1月1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一批,价款800000元,增值税率13%,该批产品现销价格773100元,实际利率为8%,合同约定三次收款,2020、2021、2022年底收款,每次收款342000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总成本为500000元。作出销售和2020年底收款时的分录。
3、某公司2020年1月1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一批,价款800000元,增值税率13%,该批产品现销价格773100元,实际利率为8%,合同约定三次收款,2020、2021、2022年底收款,每次收款342000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总成本为500000元。作出销售和2020年底收款时的分录。
某公司2020年1月1 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一批,价款800 000元,增值税率13%,该批产品现销价格773 1 00元,实际利率为8%,合同约定三次收款,2020、2021、2022年底收款,每次收款342 000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总成本为500 000元。 作出销售和2020年底收款时的分录。 5个
.20×1年12月3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F商品5件,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600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批商品的现销价格为5346000元,实际利率为6%,合同规定分三次收款,收款日期为20×2年12月31日、20×3年12月31日和20×4年12月31日;总成本为4200000元;甲公司在各收款日均收取货款2260000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