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是动产的,不需要缴纳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四条: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老师,这个政策现在有吗?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月租金不超过十万元不是免征增值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一年租金120万,一次性收取开票,是否可以免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一次性收取年租金100万元,请问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老师好!二房东是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出租不动产,请问月租金小于10万,季度小于30万时,是否可以免增值税?
有关应交税费的巩固题 作业本作业题 资料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初“应交税费”账户余额为零。当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入材料一批,价款300000元,增值税39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核算,该材料的计划成本320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2)将账面原值600000元、累计摊销60000的专利权出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的价款550000元、增值税额33 000元,款项已收到存入银行,假定没有其他因素; (3)销售应税消费品一批,价款600000元,增值税78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消费税税率10%,该批商品的成本500000元;(4)月末计提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7%)和教育费附加(按3%)。 要求编制以上业务相关的所有会计分录。(金额单位:元)
老师,企业从境外所得已在境外交所得税为什么能抵境内的应纳税额呢,境外的都交给国外了,又不是交境内的哦
老师消费税什么时候用组成计税价格
老师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为什么是在背书人签章栏签章,持票人不是被背书人吗
某企业2X20年5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企业购入甲材料6000千克,单价48元,乙材料 4000千克,单价98元,增值税税率为13%,材料未到,款项未付。 2.企业通过银行支付上述购入的甲、乙材料的外地运杂费20000元,按材料重量比例分配。 3.上述甲、乙材料验收入库,结转其实际采购成本。 4.仓库发出材料,用途如下:生产A产品领用甲材料 1000千克,乙材料500千克;生产B产品领用甲材料 600千克,乙材料200千克;车间一般耗用领用甲材料 100千克。材料均为本期购入,按实际成本核算。 5.企业销售A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 45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款项收到存入银行。 6.企业通过银行发放职工工资685000元。 7.企业分配本期职工工资,其中A产品生产工人工资 340000元,B产品生产工人工资260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80000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50000元。8.企业按各自工资额的12%计提住房公积金,按18%计提社会保险。 9.企业通过银行支付A产品的广告费100000元。 10.企业计提应由本期负担的银行临时借款的利息 个 5800元。 11.企业计提本期固定资产折旧,其中车间设备折旧额23000元,行政管理部门折1旧6000元。 12.企业通过银行支付本期管理部门的办公用品费 4200元。 13.将本期发生的制造费用按生产工人工资比例分配计入A、B产品的生产成本。 14.本期投产的A产品全部完工,验收入库,结转其实际生产成本。 15.结转本期已销A产品成本3000000元。 16.将本期实现的各项收入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17.将本期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18.假设企业没有纳税调整项目,按25%的税率计算所得税。 19.将所得税费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20.将本期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账户。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老师,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为什么不是行政罚款,而签发空头支票就是呢
请问是帐益达记帐软件吗
办营业执照时候密码也不记得了怎么办
你好我想问下,我服装店营业执照几年前就没有了,都不记得营业执照上的编号啥的怎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操作呀
老师,公司的销售渠道营运资金周转期为正值,该企业为休闲零食企业,说明什么
出租的是不动产,开具的是普票
好,需要交的季度45万以内可以免增值税,超过的需要交。
我这收取的是年租金,分摊到季度后不到45万的
你好,但是你一次收取了需要一次缴纳增值税的,不能给你分到按月。
那如果是个人呢
个人的可以分摊开的月租金15万以内,普通发票可以免增值税、附加税。
个人可以分摊为什么公司不能分摊
不是规定增值税税法里面的规定。
是哪里的规定,相关文件发来看看
增值税方面。一般情况下,个人出租住房,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实务中,房东如果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以下简称“5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可以分摊,企业不能分摊
对的是的企业没有分摊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