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不属于的,这个在日常交易中,是会存在这种情况的 税务局不会因此而处罚的

老师好,加计抵扣政策截止于2021年12月31日,请问这个日期是按税费所属期还是申报日期?比如2022年1月申报2021年12月增值税时还可以享受抵扣销项税额吗?
老师,发票的日期是2021年11月27日,那我现在要做账是2022年1月份的,那这张2021年的发票是不能做2022年的账吗
老师,如果出库日期是2021年的,合同日期是2022年,发票也在2022年,这样属于异常吗
老师,我这有一份合同,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5月份,合同约定合同有效期限为2022年5月,但是厂家开票日期为2022年11月份,作为买方,我们正常履行挂账付款手续是否合规,有没有相关条款规定[合十]
按加权平均计算存货成本法发生非正常损失,进项税转出的金额如何计算
老师,我想问一下,老板社保基数写的是25000那么,我申报个税是养老填多少?医疗填多少?失业填多少?怎么计算的,可以写一下吗?公司是江苏徐州丰县的
股东为了贷款工资让做了很高(实际就是平时用和公司的往来借款做的现金归还、现金发放工资),个税需要交2.3万,个税汇算清缴之前能把税交了后面再退税行?财务报表回头也得改,这样可行么,西安的
老师,有限合伙转让股份,这边申报的税在哪个申报表里申报的
报关单一个品名(例如工具箱拉手),多型号(Hx-2021/Hx-2031)写一项。进项发票怎么写才不影响退税?今年又有这个文件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12号)规定,对于属同一货物的多种零部件需要合并报关为同一商品名称的,企业应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准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申报退(免)税。但如果不属于这种同一货物多种零部件合并报关的情况,信息不一致通常是不符合退税要求的
超市有哪些商品免征增值税呢?
老师,我们找一个50岁的人,只给他发工资,不给他上社保可以吗
物业公司,业主预存的电费专用发票,我勾选了,做进项税额转出,这个转出应该填哪一栏
如何合理规避社保基数呀
老师,医疗行业2023年开了3%税率的发票,应该开13%,2026年税务让补那些发票的10%,请教老师申报表怎么改呢,账怎么改呢?税率变后收入变小了。
那如果合同是2021年,出库是2021年,发票在2022年开具呢
这个也是有这种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