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条款规定的哈

老师,想请问一下我司在2021年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写明收票后一次性付清,但是由于对方公司原因,2021年没有开出票,我们也没付款。现在2022年跨年后收到了合同金额一半的发票,剩余发票需要等到四月中才能给到我们,想请问这二分之一的发票可以作为2021年的成本嘛?
.2020年3月,和平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1000万元的贷款合同,并约定该笔贷款还款期限为2021年3月31日。同时,和平公司应工商银行要求,以其自有的现值400万元的生产设备作为抵押物设定抵押并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和平公司若无法清偿本息,该生产设备的所有权直接移转为工商银行所有。此外,东桥公司作为和平公司保证人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约定,东桥公司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2020年7月,和平公司与西桥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和平公司将生产设备出租给西桥公司,租赁期限为1年。根据和平公司的书面告知,西桥公司对该生产设备已经设置抵押的情况知情。2021年4月2日,因和平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工商银行要求行使抵押权,西桥公司以租期尚未结束为由,拒绝了工商银行的请求。2021年5月,工商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6月,东桥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和平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及约定条款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5分)(2)西桥公司拒绝工商银行行使抵押权的做法
老师,今年年初向法人借了一笔款项130万元,款项用于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一年,合同约定,借款需要支付利息,利率不超过银行的那个利率。因为这个合同不是我经手的,我现在发现一个问题,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一年,那就是明年开始还款,从还款日起分二十期归还本金。关于这个分期归还本金这种方式,有问题吗?
老师,我这有一份合同,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5月份,合同约定合同有效期限为2022年5月,但是厂家开票日期为2022年11月份,作为买方,我们正常履行挂账付款手续是否合规,有没有相关条款规定[合十]
有个问题想请教下,跟非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签订期是2021.6.23-2024.6.22到期,合同约定2021.6.23-2022.6.22的利息,2022年5月30日支付,2022.6.23-2023.6.22的利息约定2023年5月30日支付。但是2021.6.23-2022.6.22的利息实际支付日期是2022年9月28日(对方还没有开发票过来,支付的时候往来挂账是:借:其他应付款-单位往来 贷:银行存款)现在2022年12月我要计提2022年的利息,是不是2022.1-6.22的利息,我要挂在应付利息科目,2022.6.23-2022.12.31的利息要放到长期应付款-应付利息科目)。
按加权平均计算存货成本法发生非正常损失,进项税转出的金额如何计算
老师,我想问一下,老板社保基数写的是25000那么,我申报个税是养老填多少?医疗填多少?失业填多少?怎么计算的,可以写一下吗?公司是江苏徐州丰县的
股东为了贷款工资让做了很高(实际就是平时用和公司的往来借款做的现金归还、现金发放工资),个税需要交2.3万,个税汇算清缴之前能把税交了后面再退税行?财务报表回头也得改,这样可行么,西安的
老师,有限合伙转让股份,这边申报的税在哪个申报表里申报的
报关单一个品名(例如工具箱拉手),多型号(Hx-2021/Hx-2031)写一项。进项发票怎么写才不影响退税?今年又有这个文件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12号)规定,对于属同一货物的多种零部件需要合并报关为同一商品名称的,企业应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准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申报退(免)税。但如果不属于这种同一货物多种零部件合并报关的情况,信息不一致通常是不符合退税要求的
超市有哪些商品免征增值税呢?
老师,我们找一个50岁的人,只给他发工资,不给他上社保可以吗
物业公司,业主预存的电费专用发票,我勾选了,做进项税额转出,这个转出应该填哪一栏
如何合理规避社保基数呀
老师,医疗行业2023年开了3%税率的发票,应该开13%,2026年税务让补那些发票的10%,请教老师申报表怎么改呢,账怎么改呢?税率变后收入变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