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存在被认定虚开的风险,丁为何不收款原因未解释,政策:国税发[1995]192号(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此条款为“三流一致”的源头]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请问老师,母公司 <甲>注册资金500万:(真实做业务,每月有收入) 子公司 <乙>注册资金100万:(真实做业务,每月有收入) 子公司 <丙>注册资金100万:(真实做业务,每月有收入) 两个股东给各50%持有母公司 <甲>的股份,母公司 <甲>100%投资占股子公司<乙>和<丙>。 母公司已做业务,属于一次性投资长期收益那种,业务不能撤销。从风险和合理避税角度来看,我是不是应该成立一个新的公司<丁>做为新的母公司去分别100%持有<甲乙丙>三个公司的股份(相当于把现在的母公司<甲>变为子公司)。然后两个股东在最新的母公司<丁>里面各占50%股份,这个<丁>以后就不再做业务和挂项目。 还有甲乙丙丁四个公司注册资金比例应该怎么配合合适?(从合理避税和规避风险)
老师,请问举办某个旅游活动,甲方和丙方签了活动合作合同,里面有注明活动的收入都进入丙方账户;然后甲方和乙方签订活动票务合作合同,甲方另外出了委托收款函给乙方,注明由丙方作为票务收款方和账务结算。那所有票款都打进丙方,但是丙方再和集团下属企业和甲方签三方协议,让下属几家企业代开票给乙方,这样操作是否可行,税务审计方面有什么问题吗?
#提问#老师帮我看下给代付单位开发票、签的协议内容可行不可行。委托代付协议 甲方(合同委托方): 乙方(付款方): 丙方(收款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支付广东金桥百信(三亚)律师事务所的 律师 费用 2.乙方支付此款项视同甲方支付,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及相关税务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替甲方支付此款项。 4.甲方委托乙方向丙方支付委托合同代理费13000元整、丙方收到乙方的付款后向乙方开具乙方抬头的发票,视同丙方已向甲方开具发票。 5.乙方支付款项信息为: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亚河西支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签署): 法人(签署): 或 其授权代表人(签署): 或 其授权代
请老师看看我问这个合同税务认吗?涉及甲乙丙丁四方。反正钱给丙,发票丁开
请问下,我们公司是乙方,和甲方签了劳务分包合同,但其实我们自己没有干活,又转包给了丙公司(劳务队),丙公司找的农民工去干活,然后我们给甲方开劳务票100万,丙方再给我们开劳务票80万。然后我们从中拿20万,但甲方是通过发放到我们公司员工的个人卡走农民工工资形式转的钱,然后我们再转公司账上,想问下这20万需要报个税么?
老师,线切割加工厂购买了钼丝用于加工,钼丝是加工时必用的耗材,是没有对应的产成品的,小作坊也没有领用记录,就买来就用,用完就买这种要怎么记账。例如,在25年4月购买了3300元钼丝用银行存款支付了。我当时记的是:借:制造费用-机物料消耗3300 贷:银行存款3300,现在发现制造费用机物料消耗一直有余额3300这样不对吧,要怎么处理
村委会给公益性岗位发工资怎么做科目
社保年度缴费工资,工资口径是光指工资和奖金总额吗?
甲公司于2X20年3月1日购买B公司发行的股票200万股,成交价为每股12.5元,另支付交易费用60万元,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X20年6月30日,该股票每股公允价值为12元。 2X20年下半年,B公司因违反相关证券法规,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查处,受此影响,B公司股票的价格发生严重下跌,2X20年12月31日,股票收盘价格为每股市价6元。 2X21年6月30日,B公司整改完成,加之市场宏观面好转,收盘价格上涨为每股市价10元。2X21年7月20日,甲公司将该股票以每股市价11元出售。假设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资料,完成下面各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如果没有盈余公积的提示,怎么辨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科目是用其他债权投资还是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呢
公司股东减资的会计凭证
水利建设基金和工会筹备金都属于税金及附加吧?
3月在电子税务局收到的费用发票可以在四月做吗
有限公司 从银行取现金到法人 可以随时取吗 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日常的收入支出了
固定资产总计,是看原值还是折旧后余额
老师,问下,如果一项业务有银行流水 有运费 有发票 有合同 但是真实没发生,这种的入账的话对财务人员有什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