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价值15 000元的存货应该包括在2013年12月31日的盘点存货中。因为这批货物已于12月29日收到,虽然账单没收到,但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必须按暂估价入账 (2)中所收到32 500元商品,应列入存货盘点范围。因为,受托代销商品也是企业存货的组成部分,而且收到商品的时间是12月28日,应纳入2013年存货盘点范围。企业没入账是错误的。 (3)应列入存货盘存范围。因为,该箱存货于2008年1月2日发货,1月3日销售,也就是说,在资产负债表日,这些存货并未售出,所以应属于2013年度的存货。 (4)不应该纳入盘点范围,因为只要入账时间和存货盘点时间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就不会影响会计报表的相关数据
练习商品销售收入的核算(一)资料:丁公司2020年12月发生有关业务如下。1、12月1日,向A公司销售甲产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销售为1.000000元,增值税130000元。为及时收回收货款,给予A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现金折扣按不含税售价计算)。该批商品的成本为850000元。12月9日,通过银行收到A公司支付的扣除现金折扣后的款项。2、12月2日,收到B公司来函,要求对当年11月2日所购商品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本公司在该批商品销售时,已确认销售收入2000.000元,并收到款项。经查核,该批商品外观存在质量问题,同意B公司提出的折让要求。当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折让款项。3、12月10日销售产品一批价格为500000元,给予购货方10%的商业折扣,增值税率13%;货款通过银行转账收讫。4、12月14日,向D公司销售甲产品一批。该批产品的售价为1200.000元增值税为156.000元。款项于当日通过银行收讫。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750,000元5、12月31日,收到D公司退回的本月14日所购全部产品。经核
3.审计人员李芳在审计恒润公司销售业务,抽查时发现下列情况:(1)销售给甲公司一批设备,金额共计70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率17%)。销售合同中约定,签订合同后支付100万元,出具验收报告后支付150万元,试运行1个月并最终验收合格再支付余款569万元。交货日期是2014年11月25日。实际执行情况是:恒润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发货,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安装验收报告的日期为2014年12月25日发票日期为2014年12月25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恒润公司已收到货款250万元该单位在2014年的财务报表当中确定的该业务的收入为700万元请问:针对上述审计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的有关销售收入,恒润公司所作出的收入确认的处理是否恰当?请说明理由。
3.审计人员李芳在审计恒润公司销售业务,抽查时发现下列情况:(1)销售给甲公司一批设备,金额共计70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率17%)。销售合同中约定,签订合同后支付100万元,出具验收报告后支付150万元,试运行1个月并最终验收合格再支付余款569万元。交货日期是2014年11月25日。实际执行情况是:恒润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发货,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安装验收报告的日期为2014年12月25日发票日期为2014年12月25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恒润公司已收到货款250万元该单位在2014年的财务报表当中确定的该业务的收入为700万元请问:针对上述审计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的有关销售收入,恒润公司所作出的收入确认的处理是否恰当?请说明理由。
注册会计师对亨通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发现报告日前阶及生时业务事项如下:(1)2021年1月5日收到价值为10000元的货物,人账日期为1月8日,发票上注明由供应商负责运送,异地交货,开票日期为2020年12月18日。(2)当实地盘点时,亨通公司有一批价值5000元的产品已放在装运处,因包装纸上注明“待发运”字样而来计人存货内。经调查发现,顾客的订货单日期为2020年12月18日,顾客于2021年1月6日收到货物后付款。(3)2021年1月6日收到价值为900元的物品,并于当天登记人账。该物品于2020年12月26日按供货商离厂“交货条件运送,因2020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故未计人报告日存货。(4)按顾客订单制作的某产品,于2020年12月31日完工并送装运部门,顾客已于该日付款。该产品于2021年1月5日送出,但未包括在2020年12月31日存货内。要求:分析上述四种情况中的物品是否应包括在2020年12月31日的存货内,并说明理由。
(1)2022年1月5日收到价值为10000元的货物,入账日期为1月8日,发票上注明由供应商负责运送,异地交货,开票日期为2021年12月18日(2)当实地盘点时,M公司有一批价值5000元的产品已放在装运处,因包装纸上注明“待发运”字样而未计入存货内。经调查发现,顾客的订货单日期为2021年12月18日,顾客于2022年1月6日收到货款后付款(3)2022年1月6日收到价值为9000元的物品,井于当天登记入账。该物品十2021年12月26日按供货商离交货条件运送,因2021年12月31日尚木收到,故未计入报告日存货。(4)按顾客订单制作的某产品,于2021年12月31日完工井送装运部门,顾客已于该日付款。要求:分析上述四种情况中的物品是否应包括在2021年12月31日的存货内,并说明理由。
我们公司是一个快递公司,开票金额较大,所得税都是按照税负率交的,公司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很大,该怎么处理呢?
你好!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无票收入(不开销售发票)怎么做分录?
营业利润怎么填怎么算出来的
老师截图中的150万是税前弥补亏损吗
老师申报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怎么写,提示原工资调整后工资怎么填
公允价值的变动影响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吗?如果答案是不影响,为什么?
老师好!请教您,押金是其他应收款吗?谢谢!
华住集团旗下全季酒店,新开业,一般纳税人,新建账套都要设置哪些科目,有没有特别懂酒店行业的,所有涉及到的科目,能不能列表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23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6000元。(3)3、6、9、12月份从M公司分别取得季度奖金6000元。(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陆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6)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持股期限是3个月),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7)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8)5-7月出租一套位于市区的房产,每月取得租金4500元。(9)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请问,李某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需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1)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持股期限是3个月),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2)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3)5-7月出租一套位于市区的房产,每月取得租金4500元。(4)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计算:(1)陆某6月份取得股息、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陆某全年兼职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计算陆某5-7月份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